交通事故:退休老人是否有误工费

请专业人事给我解答!回答认可追加积分!期盼~~~

本人于2008年6月7日,起步途中将一名老人从又后视镜挂倒在地!事后立即吧老人带到医院检查!检查为脑震荡!拍了脑CT无异常!医院没提出住院!只是建议在家休息1个月!出现情况立即就诊!过了三天他儿子打电话来叫送钱去他父亲要住院!要5000元私了此事!我没同意!在这百年之家反反复复折腾着!他儿子于2008年12月16日将我和车主和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院!赔偿原告医疗费3100误工费13152.68(21434元/年÷12个月÷22天×162天)交通费204
精神抚慰金2000元!我就搞不懂医药费3100没住院可以认可!但是我挂倒原告是65岁退休老人怎么这么高的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又是怎么来的呢!!
还有老人说:“他退休在经营一家小吃店卖卖早点!说我一个月可以挣1万元要真么多误工费理所应当!可我们看了他的小吃店营业执照上是他儿子的名字”他儿子还是可以正常经营小吃部吗!可现在传票接来时误工费和精神抚慰金怎么这么夸张!他们小吃部也不营业了就等着打这场官司拿他们的误工费!求求大家帮帮我!我很无奈
谢谢大家的回答~~~
还有原告把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判决下来时候!怎么支付判决生效下来的钱!我支付完全部之后还是自己去保险公司报销吗!!
保险公司要好多医疗证明!还有好多条子!还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时候我肯定从原告哪儿拿不到相应报销的凭证了!
那怎么办!!

个人认为,退休后的老人如果也有兼职或者返聘工作从而具有额外收入,因为事故而实际产生了误工,那么可以索要赔偿。但是,对方应当提供误工损失的相关证明,例如完税凭证等等。只要对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具有误工损失,那么法院应当支持。如果对方不能证明数额大小以及损失客观存在,那么对方应当承担败诉风险。精神抚慰金属于法院酌定的数额,在北京地区实践中,一般情况下,致残或者致死才有这个项目,但是各地标准不一,不排除法院自由裁量的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27
因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退休人员的误工费原则上没有,但是如果能够提供继续工作的证据,比如工资单,收入证明等等,对方就应该赔偿误工费
第2个回答  2008-12-30
没有,所谓的误工费指的是受害者因为伤害的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由此导致工资被扣的情形所带来的损失。退休的人是没有误工费一说的。
第3个回答  2008-12-29
可以不予理睬,等法院判决。
已经退休,如果有退休金,应该没有误工费。如果他要求误工费,必须要提供法院认可的直接证据,法院才会支持。
精神损失费,在损害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法院应该不支持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第4个回答  2019-07-13
在交强险中,误工费和护理费在死亡伤残项下进行赔偿,但是并不是说必须得死亡或者伤残才能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只是计算责任限额的归属项不同,就是说把对方撞伤了,没有死亡,也没有达到伤残等级,也可以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只不过是在死亡伤残费的责任限额中计算.
只要事故是在你交纳保险期内,你都可以正常主张你的权益。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