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这种故事

求感人的故事,我很容易被感动,但多感动也不会哭,求一个让我哭的感人故事。实在没有,选最好的。越多越好,别太长。
都没哭!但很感动,我是不是不会哭啊......但平时很容易让我哭.........对了,我刚11.5岁,有的故事......是不是那个什么点了啊.....

这是一个超感人故事:两只老鼠的感人故事

天气越来越冷了,早过了收割的季节,往日麦地里遍地的粮食早已不见,早先秋日里存储在地洞里的一点过冬的粮食也被农民的无意间的一锄头彻底毁灭。

这日子该如何再过下去啊……
我忧愁的看着熟睡中肚子日渐明显大起来的妻子……是哦,我快做爸爸了,要真正尽起一个男人的责任了。可是,家里一点余粮都没有了。我可以啃点草根对付过去,可是我不能让妻子饿着了,不能让她肚子里的我们的儿子饿着了……
那时候,我想娶她,她妈妈嫌我们家穷,我对着她妈妈发誓:我活着的一天就绝对不让您的女儿饿着一天。她妈妈把她的女儿许给了我。从那一天起,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 福的老鼠了,我默默的为她做着一切,不让她受半点委屈,让她做这世界上第二只最幸福的老鼠……我爱她胜过爱我自己,我可以为她轻轻用牙咬掉她指甲里的污垢;我可以为她跟在村头二妞后面一天为她捡够她爱吃的瓜子;我可以为她哼着小夜曲看着她入睡的样子而彻夜不眠……
我是多么爱她啊,爱她明亮的眼睛、爱她尖尖的嘴巴、爱她那湿润的鼻头、爱她带点棕色的皮肤……可是,可是,现在我连明天的早餐我都不能为她准备出来,我爱她,可是连明天的早餐在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再去找找看吧,也许能在泥地深处挖出秋日收割落下的一点米粒,虽然我已经找了几 十次,虽然每次都是指甲都挖出血来了还空手而归……我再试着去大表哥家借借看吧,也许表嫂同情我了,不再那么尖酸刻薄的骂我了,虽然我已经去了七次,每次都被她指桑骂槐,为了她我也许连自尊都可以不要了吧……我再试着进村里那些屋子里求那些家鼠分一点给我吧,虽然我已经被他们揍了四次,每次都骂我田鼠臭不要脸的去家鼠家当乞丐,可是为了她这点痛算什么这点辱骂又算什么……
我又回来了,还是什么都没有……
看着她睡觉的安详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一整天没有进一粒米了,我心如刀割,虽然我也已经三天没有吃一点东西,可是我是男人呀,我不能让她受一点饥饿一点委屈。可是,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想哭,却一点眼泪都没有出来,我答应过她,我永远是一家之主的男子汉,我永远不会让她感觉到一点危险,于是,我早就忘却了哭的滋味。哎~还是去外面吹吹冷风吧,也许寒冷会让我减少一点饥饿感吧……
“小老鼠、小老鼠,我看你一整天了,怎么了?看你饿得直哆嗦呢。” 恩恩恩,有人叫我呢。我早习惯了被忘却的滋味,想不到还有人记得我,我心里有点激动。我抬头望去,哦,原来是每天都飞来飞去的鸽子大姐。
“恩,我找不到吃的。”
“去城里吧,城里好吃的多着呢。 ” :)
她还对我笑了。说完她就飞走了,她说:“一直往南走就是城里。”
…………
城里?这村子里就爷爷去过城里了,小时候爷爷活着的时候是和我讲过城里到都是好吃的好玩的,天上的白云都是棉花糖,地上的石子都是巧克力。
恩!去城里,我的肚子也一下子不饿了。我要带上我最心爱的人去城里。
我叫醒了她,我带着她又去求明天就要去城里运货物的牛大伯,求他带我们夫妻一程,牛大伯可怜我们,于是就答应了我们,不过他让我们躲在他耳朵里面,不准出声,别让他主人看见。
嘿,我好开心,明天就能去城里了,我不再让我的爱人挨饿了。
第二天早早的我们就在牛大伯耳朵里,他的主人一声鞭响,车子就出发了……
我和妻子紧紧的抓住牛大伯的耳朵一路上的颠簸,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牛大伯叫我们了:“下来吧,两个小东西,城里到了。”我和她一起兴奋的跳到地上,我搀着她的膀子,一起对着牛大伯鞠了个躬,向城市靠近去,远远的听见牛大伯粗粗的喘了一口气还是叹了一口气……
我抬头望天,我望不见天,一栋栋大楼遮盖了我的视线;我低头看地,我看不见地,一块块混凝土早覆盖了大地。
我和妻子怯生生的站在墙角,面前马路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和那一辆辆呼啸而过的怪物让我们头晕眼花,那喧闹的声音让我们头痛欲裂……在这里我真正感觉到我是一个外乡人,我找不到一点归属感,我开始怀念起我的家乡来……
也许,地里还能找出一点粮食、也许表嫂回心转意了,也许家鼠们念在远亲的份上……
可是在这里,我一点勇气都没有,我一点能耐都施展不出来……我又开始有点想哭。
妻子眼尖,她尖声叫起来:“亲爱的,马路对过有一个窗子里有好多蛋糕!”
我也看见了,我也好兴奋,上次吃蛋糕还是她过生日的时候,我拼死从村长家宝贝儿子手里抢来一小块的,那时候我还在追她……呵,好甜蜜的回忆,她好喜欢吃蛋糕的。我的精神头一下子就来了。我拍拍胸脯:“我们过去,我一定帮你把那蛋糕搞到手!”
我拉着她的手,开始奋勇地跳着从人缝里穿过去。人太多了,我们跳来跳去,妻子不小心跳到个胖女人的鞋子上,那胖女人尖声叫起来。紧接着整条街上的人都对我们注意过来,很多人开始用脚来踩我们、用手里的杂志来拍打我们……我死拽着妻子拼命的躲闪……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老鼠过街,人人喊打。”对我们老鼠而言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还好,我看见前面有一下水道,我拉着妻子跳了进去,总算我们过了大街。不过,我在跳下水道的时候把脚给扭了,我装做无所谓,一点都不疼的样子,我不想让她知道了心疼……
过了一阵子,我瞅准了大街上的人已经忘记我们两只小小的老鼠了,我让她躲在下水道,我悄悄的钻了出来,我顺着墙根溜子的往那个蛋糕店摸过去……一步、两步、三步,我看见那蛋糕了,我一头向那蛋糕扑去……“咚……”我显然撞在了什么上面,可是我眼前似乎没有什么,只有蛋糕,可是头上的那个大包是显然的,我用手指抵了抵,确实蛋糕和我之间有东西,我冲不过去,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好象是透明的却阻挡了我。也许,那是城里人玩的什么专门对付我们老鼠的把戏吧。我偷偷看了看店里,里面全是人,那穿白衣服的人看起来好凶,刚才在大街上的险境让我对城里人充满恐惧感,我实在没有勇气光天化日之下去在他们眼皮子下面哄抢他们的蛋糕的。没有办法,我只有等天黑……
回到下水道,我紧紧的抱着妻子,我用我的耳朵贴在她肚皮上,我听不到我儿子的声音,我只听见她的肚子在咕咕叫……终于,我的眼泪不自觉的顺着眼角挂落,我哽咽着对她说:“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苦了……”她只是用手摸摸我的额头的大包:“你还疼吗?只要和你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
终于到了晚上,我和她一起溜到店门口,店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和她偷偷的从门缝里溜了进去,我环顾店里到处都是蛋糕,我开心疯了,我抱着她,死命的吻着她:“老婆,老婆,我终于让你吃个饱了。”可是,很快现实的残酷打破了我的兴奋。和白天一样,那些蛋糕好象被什么透明的东西装在进了什么盒子里,实在弄不开,只是能看得见,却摸不到……我急得团团转,我好心焦……
“老公,地上有一块蛋糕。”妻子叫我。
我看去,果然是有。不过,我同时也看见了,那蛋糕旁边是个老鼠夹子,我知道这是城里人用蛋糕做诱饵来捕我们的。可惜,这玩意我们那旮旯乡下也有,我早见识过了。我暗想:我一定要用法子帮我妻子弄出那块蛋糕让她吃到。其实这也难不倒我,在乡下的时候,我就常常用我的尾巴在老鼠夹子下面勾出我想要的东西,而那破夹子根本伤不到我分毫。不过,这是城里,城里人好狡猾的,他们的老鼠夹子也许也很狡猾。为了她,我豁出去了!
我趴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用尾巴轻轻的去勾那蛋糕,一寸、两寸、三寸……我终于把它勾出来了。
我命令妻子:“为了我们的儿子,你必须吃下去。”
“不,我一半你一半。”
我不由分说,我硬把蛋糕塞进她嘴里。“吃下去!”我恶狠狠的对她说。这是我们结婚以来,我第一次大声音的对她说话。
时间过去不长,妻子突然满地打滚,大声叫唤起来:“疼死我了,疼死我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完了,城里人太坏了,不但用了老鼠夹子,连做诱饵的蛋糕里也放了老鼠药……乡下人从来不会下这连环套子的……城里人太狡猾了……
“我渴、我渴、我渴……“妻子叫唤一声高过一声。
我疯了似的到处找水,可是,整个屋子里没有一滴水,连一滴都没有……
对了,我还有口水……我对着她的嘴,大量的从自己喉咙分泌口水,我吐啊吐啊,快连自己的胆汁都吐出来了,一点点的口水都没有了……我感觉我的喉咙都快断掉了……可是,我一滴口水也分泌不能出来,她的声音慢慢的小下去,她的嘴角开始大量的涌出血来……
我从未感觉到死亡来得和我是那么的近,我死死的抱着她,疯了一般帮她擦去嘴角 的血沫,可是一遍一遍又一遍,我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它涌出来的速度。一辈子、一辈子从来没有如此清醒过,我意识到了:她将永远离开我了,我将永远失去她了……
我不哭、我不哭、我不哭、我不哭……我一点都不想哭……
抱着她,我轻轻的跳上一边的老鼠夹子,“噶啪——”我清清楚楚的听见我的腰骨被夹断的声音。
可是,我不疼,我不疼,我不疼、我不疼……我一点都不疼……
我吻着她的脸,默默的想着最后一句想对她说的话: “如果有来世,还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拙拙的相恋、傻傻的在一起,即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暖暖的草堆,紧紧的抱着你,轻轻地咬你的耳朵……”

再给您6个感人的小故事

1:一朵玫瑰花

有位绅士在花店门口停了车,他打算向花店订一束花,请他们送去给远在故乡的母亲。
绅士正要走进店门时,发现有个小女孩坐在路上哭,绅士走到小女孩面前问她说:
「孩子,为什么坐在这里哭?」
「我想买一朵玫瑰花送给妈妈,可是我的钱不够。」孩子说。绅士听了感到心疼。
「这样啊??」于是绅士牵著小女孩的手走进花店,先订了要送给母亲的花束,然后给小女孩买了一朵玫瑰花。走出花店时绅士向小女孩提议,要开车送她回家。
「真的要送我回家吗?」
「当然啊!」
「那你送我去妈妈那里好了。可是叔叔,我妈妈住的地方,离这里很远。」
「早知道就不载你了。」绅士开玩笑地说。

绅士照小女孩说的一直开了过去,没想到走出市区大马路之后,随著蜿蜒山路前行,竟然来到了墓园。小女孩把花放在一座新坟旁边,她为了给一个月前刚过世的母 亲,献上一朵玫瑰花,而走了一大段远路。 绅士将小女孩送回家中,然后再度折返花店。他取消了要寄给母亲的花束,而改买了一大束鲜花,直奔离这里有五小时车程的母亲家中,他要亲自将花献给妈妈。

一朵玫瑰花

为逝者举行盛大丧礼,
不如在他在世时,
善尽孝心。

2:没有上锁的门

乡下小村庄的偏僻小屋里住著一对母女,母亲深怕遭窃总是一到晚上便在门把上连锁三道锁;女儿则厌恶了像风景画般枯燥而一成不变的乡村生活,她向往都市,想去看看自己透过收音机所想象的那个华丽世界。某天清晨,女儿为了追求那虚幻的梦离开了母亲身边。她趁母亲睡觉时偷偷离家出走了。
「妈,你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吧。」可惜这世界不如她想象的美丽动人,她在不知不觉中,走向堕落之途,深陷无法自拔的泥泞中,这时她才领悟到自己的过错。
「妈!」 经过十年后,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拖著受伤的心与狼狈的身躯,回到了故乡。

她回到家时已是深夜,微弱的灯光透过门缝渗透出来。她轻轻敲了敲门,却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女儿扭开门时把她吓了一跳。「好奇怪,母亲之前从来不曾忘记把门锁上的。」 母亲瘦弱的身躯蜷曲在冰冷的地板,以令人心疼的模样睡著了。

「妈??妈??」听到女儿的哭泣声,母亲睁开了眼睛,一语不发地搂住女儿疲惫的肩膀。在母亲怀里哭了很久之后,女儿突然好奇问道:「妈,今天你怎么没有锁门, 有人闯进来怎么办?」
母亲回答说:「不只是今天而已,我怕你晚上突然回来进不了家门,所以十年来门从没锁过。」

母亲十年如一日,等待著女儿回来,女儿房间里的摆设一如当年。这天晚上,母女回复到十年前的样子,紧紧锁上房门睡著了。

没有上锁的门

家人的爱是希望的摇篮,
感谢家的温暖,
给予不断成长的动力。

3:便当里的头发

在那个贫困的年代里,很多同学往往连带个象样的便当到学校上课的能力都没有, 我邻座的同学就是如此。 他的饭菜永远是黑黑的豆豉,我的便当却经常装著火腿和荷包蛋,两者有著天渊之别。
而且这个同学,每次都会先从便当里捡出头发之后,再若无其事地吃他的便当。这个令人浑身不舒服的发现一直持续著。

「可见**妈有多邋遢,竟然每天饭里都有头发。」同学们私底下议论著。为了顾及同学自尊,又不能表现出来,总觉得好肮脏,因此对这同学的印象,也开始大打折扣。 有一天学校放学之后,那同学叫住了我:「如果没什么事就去我家玩吧。」虽然心中不太愿意,不过自从同班以来,他第一次开口邀请我到家里玩,所以我不好意思拒绝他。

随朋友来到了位于汉城最陡峭地形的某个贫民村。
「妈,我带朋友来了。」听到同学兴奋的声音之后,房门打开了。他年迈的母亲出现在门口。
「我儿子的朋友来啦,让我看看。」 但是走出房门的同学母亲,只是用手摸著房门外的梁柱。 原来她是双眼失明的盲人。

我感觉到一阵鼻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同学的便当菜虽然每天如常都是豆豉,却是眼睛看不到的母亲,小心翼翼帮他装的便当,那不只是一顿午餐,更是母亲满满的爱心,甚至连掺杂在里面的头发,也一样是母亲的爱。

便当里的头发

先入为主的观念,
往往影响人一生的格局,
多观察、多探讨,
会有更多意外的发现。

4:种花的邮差

有个小村庄里有位中年邮差,他从刚满二十岁起便开始每天往返五十公里的路程,日复一日将忧欢悲喜的故事,送到居民的家中。就这样二十年一晃而过,人事物几番变迁, 唯独从邮局到村庄的这条道路,从过去到现在,始终没有一枝半叶,触目所及,唯有飞扬的尘土罢了。

「这样荒凉的路还要走多久呢?」
他一想到必须在这无花无树充满尘土的路上,踩著脚踏车度过他的人生时,心中总是有些遗憾。
有一天当他送完信,心事重重准备回去时,刚好经过了一家花店。 「对了,就是这个!」 他走进花店,买了一把野花的种籽,并且从第二天开始,带著这些种籽撒在往来的路上。 就这样,经过一天,两天,一个月,两个月??,他始终持续散播著野花种籽。

没多久,那条已经来回走了二十年的荒凉道路,竟开起了许多红、黄各色的小花;夏天开夏天的花,秋天开秋天的花,四季盛开,永不停歇。

种籽和花香对村庄里的人来说,比邮差一辈子送达的任何一封邮件,更令他们开心。
在不是充满尘土而是充满花瓣的道路上吹著口哨,踩著脚踏车的邮差,不再是孤独的邮差,也不再是愁苦的邮差了。

种花的邮差

人生如白驹过隙,
时光飞逝,
何妨留下善行,
提供后人乘凉?

5:第一百个客人

中午尖峰时间过去了,原本拥挤的小吃店,客人都已散去,老板正要喘口气翻阅报纸的时候,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男孩。

「牛肉汤饭一碗要多少钱呢?」奶奶坐下来拿出钱袋数了数钱,叫了一碗汤饭,热气腾腾的汤饭。奶奶将碗推向孙子面前,小男孩吞了吞口水望著奶奶说:
「奶奶,您真的吃过午饭了吗?」 「当然了。」奶奶含著一块萝卜泡菜慢慢咀嚼。一晃眼功夫,小男孩就把一碗饭吃个精光。

老板看到这幅景象,走到两个人面前说:「老太太,恭喜您,您今天运气真好,是我们的第一百个客人,所以免费。」 之后过了一个多月的某一天,小男孩蹲在小吃店对面像在数著什么东西,使得无意 间望向窗外的老板吓了一大跳。

原来小男孩每看到一个客人走进店里,就把小石子放进他画的圈圈里,但是午餐时间都快过去了,小石子却连五十个都不到。

心急如焚的老板打电话给所有的老顾客 :「 很忙吗?没什么事,我要你来吃碗汤饭,今天我请客。」 像这样打电话给很多人之后,客人开始一个接一个到来。 「八十一,八十二,八十三??」小男孩数得越来越快了。终于当第九十九个小石子被放进圈圈的?

那一刻,小男孩匆忙拉著奶奶的手进了小吃店。

「奶奶,这一次换我请客了。」小男孩有些得意地说。 真正成为第一百个客人的奶奶,让孙子招待了一碗热腾腾的牛肉汤饭。而小男孩就像之前奶奶一样,含了块萝卜泡菜在口中咀嚼著。

「也送一碗给那男孩吧。」老板娘不忍心地说。
「那小男孩现在正在学习不吃东西也会饱的道理哩!」老板回答。
呼噜??吃得津津有味的奶奶问小孙子:「要不要留一些给你?」
没想到小男孩却拍拍他的小肚子,对奶奶说:「不用了,我很饱,奶奶您看??。」

第一百个客人

一念善心助长一棵幼苗,
棵棵幼苗可以成林,
人人有爱、社会有情。

6: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他是个单亲爸爸,独自抚养一个七岁的小男孩。每当孩子和朋友玩耍受伤回来,他对过世妻子留下的缺憾,便感受尤深,心底不免传来阵阵悲凉的低鸣。 这是他留下孩子出差当天发生的事。 因为要赶火车,没时间陪孩子吃早餐,他便匆匆离开了家门。一路上担心著孩子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哭,心老是放不下。即使抵达了出差地点,也不时打电话回家。 可孩子总是很懂事地要他不要担心。然而因为心里牵挂不安,便草草处理完事情,踏上归途。 回到家时孩子已经熟睡了,他这才松了一口气。旅途上的疲惫,让他全身无力。正准备就寝时,突然大吃一惊:棉被下面,竟然有一碗打翻了的泡面!

「这孩子!」他在盛怒之下,朝熟睡中的儿子的屁股,一阵狠打。
「为什么这么不乖,惹爸爸生气?你这样调皮,把棉被弄?要给谁洗?」 这是妻子过世之后,他第一次体罚孩子。
「我没有??」孩子抽抽咽咽地辩解著:「我没有调皮,这??这是给爸爸吃的晚餐。」

原来孩子为了配合爸爸回家的时间,特地泡了两碗泡面,一碗自己吃,另一碗给爸爸。可是因为怕爸爸那碗面凉掉,所以放进了棉被底下保温。

爸爸听了,不发一语地紧紧抱住孩子。看著碗里剩下那一半已经泡涨的泡面: 「啊 !孩子,这是世上最?最美味的泡面啊!」

世上最美味的泡面

孩子即使再年幼,
也有他们的尊严,
如果父母发现错怪了孩子,
要勇敢向他们说: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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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http://www.ganren123.com/Index.html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1-13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即使喝下奈何桥边那碗遗忘前世的孟婆汤,
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题记

在新婚之夜,我突然问了丁宇这样一个问题:“阿宇,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直至死亡。如果可以让你选择,你希望自己最终的归宿在哪里?
话甫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大喜的日子问这样的问题,太煞风景了。
果然,丁宇沉默了。
我正想出言挽回时,丁宇却开口了。
“如果有一天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的怀里。这样,即使要喝下奈何桥边的孟婆汤,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找到你。”
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神色。然而,丁宇的话中所透出的认真与坚决,却让我感觉到一股巨大的震撼冲击着灵魂。
是的,那时,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丁宇是个性格很温柔的男人。我不知是否因为这样的性格阻碍了他,至今仍然在一家公司里当着一名普通的职员。当初结婚时,很多朋友都不理解我为何会选择他,毕竟,他一个月的薪水仅及我的四分之一。然而我始终执着的认为那颗温柔的心能抚平我每日的辛劳。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虽然只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可我们都没有怨言,用丁宇的话说:“房子和面包总有一天会有的。”尽管我也想住进一栋漂亮的房子中,但这个物价颇高的城市让我只想先安排好每日的生活。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感觉到了一种悲哀。我曾经相信平淡才是爱的真实内涵,可日复一日的相同生活模式,让我开始心生厌倦。柴米油盐取代了浪漫激情,婚姻开始呈现的乏味让我对它未来的走向逐渐迷茫起来。
我多么希望丁宇也能感觉到,或者这样,他会做一些改变。但丁宇却似浑然不觉,每日如常。丁宇的文笔不错,还发表过一些小文章,所以,下班后总喜欢伏在桌上写写画画的。我想让他能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却总未见成效。长久下来积累的对婚姻的迷惘和悲哀让我的心逐渐麻木和封闭起来,再也感觉不到一丝丁
宇的爱。
许勇就是这个时候闯进了我的生活中。
公司搞了一次晚会,我独坐在舞池边品着红酒,百无聊奈之际,一个中年男人邀请我跳支舞。
晚上已经有很多人来向我发出过邀请,但都被我以各种理由婉拒了。然而面前这个男人,似乎举手投足间都散发出中年男性,特别是那种事业成功者特有的魅力,让我无法拒绝。
乐曲声中我和他轻轻拥舞在人群中。迷幻的灯光让我一时间有些晕眩。他在我耳边轻声说到:“陈冉!对吗?企划部的。”
我小吃了一惊,抬眼望着他。这个男人个子不是很高,大概只有1米76左右,然而那股气势却让我不得不去仰视他。
“很奇怪是吗?如果连手下员工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还怎么混啊!”他轻佻的语气却使我心中一紧,疑惑下,我张口就问:“你是……”
恰在这时,一支舞曲结束了。他拥着我,附耳轻言:“我叫许勇。你是今天唯一一个和我共舞的女性。”说完,翩然离去,只留下我愣在那里。
这个男人,就是我们公司的副总?而我,竞是今晚舞会中唯一和他共舞的人?
一丝虚荣的满足悄悄爬上了我的心头。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推开家门,丁宇仍然在伏案疾书。见我回来,丁宇把书稿都收了,然后从厨房端了一碗面出来。
“老婆,累了吧?这碗是你最吃的……”
“鸡蛋肉丝面,对吗?”我打断了他的话。丁宇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结婚这么久,他还是像刚恋爱那会一样,经常用这个动作来表示他的不知所措。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打断了他的话,但今天总觉得自己像做了贼似的,脱口又说:“你除了会写写字,下个鸡蛋面,你还能做什么呀?”
丁宇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我有些愧疚地望着他手中那碗兀自热气腾腾的面,轻声道:“对不起,宇,我可能是太累了。”
丁宇也把表情放松了,柔声问我:“那,要不就早点休息?”
“嗯。”我点了点头。
晚上睡觉时我头一回背对着丁宇,当他自后抱住我时,我轻轻地挣了一下。
丁宇的手臂一僵,缩了回去。
我没有说话,黑暗中,脑海里一直出现着许勇那浑厚而潇洒的身形。


平淡的日子有持续了一个星期。
这天正好是周末。刚下班,许勇给我打来电话。我一点都不惊讶他是如何知道我的手机号码的,毕竟,他是我的上司。
到家时丁宇兴致盎扬地说两人一起去湖滨公园,因为从今天起免费对游人开放。我歉然说道晚上同事约着一起聚会。看得出丁宇很失望,但转而他有笑说玩开心点。
皇伦饭店是本市一座很有名的四星饭店。能在这里经常出入的人非富即贵。刚到门口,就看见一身藏青色西服的许勇立在那里。
我随着许勇步入大堂时,被眼前的华贵震住了。迎面正中央是一个彩色喷泉,喷泉背后的一个小圆台上,一位优雅的女琴师正弹奏着舒缓的乐曲,两边的餐桌上,尽是一些衣着高档时尚的男女。
下意识望了一眼自己那已是退出流行的着装,我不禁暗生惭羞。
我们在大堂一株棕榈树后的空位上坐下。这个地方视线很隐蔽,坐着可以窥见整个大堂而从外面却不容易看到里面。
几杯红酒下肚,我逐渐放松了自己。许勇端着杯子,含笑问道:“知道我那天为什么只请你跳舞吗?”
我不解。
因为你独自坐那的样子打动了我。“我更是不解了。公司里美女如云,我想自己并算不上最出色的。
“我挺羡慕你的丈夫。如果我有一位这样美丽的妻子,是不会让她在这样的青春里把双手变粗糙的”。
许勇话中的意思让我有些慌乱。这样一个充满魅力的男人对你说着这种暗示性的话语,让我突然有了一丝害怕。至于到底在怕什么,在那一刻我自己也不明白。
我几乎是有些挣扎地说道:“不,许总。我丈夫是个很称职的男人。”
许勇竟然笑了出来:“你在自欺欺人!一个在幸福中的女人,是不该有你那样无助而茫然的眼神!它让你美丽的双眼失去了应有的神采!”
在当时,这番话重重击中了我的心事,我像一个孩子般伏在桌上哭了出来。半年多来的迷惘,被这个男人轻易的揭开了。
钢琴乐的旋绕中,许勇的手抚上了我的头发,耳畔,是许勇温柔的诉说:“小冉,让我来给你的生活重新注入光彩,好吗?”
仿佛有一道旋涡将我吸了进去,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晚,我没有回家。
一个男人,点燃了我的激情,将我带入了那所——失乐园。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我过的如同贵族一般富奢。我总是挽着许勇,如同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出入各种高级社交沙龙中。这一切都是那样的真实,我却依旧恍惚如梦。
那晚我没有回家,丁宇并没有过多的追问。后来去了公司同事才告诉我说丁宇电话都打到她们那里了。我知道丁宇已经明白我向他撒了谎,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揭穿呢?不过我和许勇的关系是很隐秘的,而那些高级社交活动又是丁宇难以涉足的。
可丁宇却比以前有了变化,回到家中只是写东西,如果我不问他什么他也免开金口。他的飘忽不定让我更生厌烦,莫名的,两人进入了冷战。
丁宇每日开始独自做饭,而我则和许勇在外面把日本料理法国大菜吃了个转。只是在一次回家时,看见凌乱的厨房和桌上几根火腿肠时,我的心中忽然有了一丝愧疚。
这天,我和许勇在一家商场里闲逛。这里面都是一些高档时装,可以说是专为许勇这类人设的。我想自己应该不在这类人中,但是原始的虚荣却被满足了。
我漫不经心浏览着两边衣架上价格高昂的服装时,许勇的脚步突然停了。我奇怪地望了他一眼,他却没有看我,只是说道:“那个男人一直在看着你。”
我顺势看去,身子一下子僵了,钉在了原地。
丁宇。
我一阵慌乱。这种以他的能力买不了的东西的地方是他从不涉足的,我做梦都没有了到他竟然会出现在眼前。
丁宇的眼神和复杂,仿佛很多东西铰在一起,那眼神,没来由让我心一痛。我抛开许勇,奔向丁宇:“丁宇,你听我说……”
丁宇转身跑了。
我顿在那里,紧咬着下唇,望着他消失的方向,一动也不动。
许勇走过来,搂着我轻笑:“好了,别看了,我送你回家!”我斜了他一眼,心里恨他还能笑的出来。就在那一瞬,我生出了一丝疲倦和后悔。我没有回答,任由他将我送到家门口。
家中,丁宇正在狠命吸着一支又一支香烟。灯光中,屋里弥漫着黄昏的呛人的烟雾。只这一会时间,丁宇竟憔悴的似乎有些苍老了。
我凝视着那张从相恋至今已五年的熟悉面容,眼眶有些湿润了。
丁宇又狠一口烟,掐灭了烟火:“小冉,既然回来了就早点睡吧。”
他的语气冷静的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涌起一股不安,问道:“你……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吗?”
他摇了摇头,露出一丝无奈而凄然的笑容出来:“不用了。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要好。”我咬了咬嘴唇,轻声道:“阿宇,我……”
丁宇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小冉,别说了。我是真的不想听了,你和他的事,我其实早知道了。”我顿时望着他,却看见嘴角那丝苦涩:“别忘了,我的好多同学都混得比我好。我一直不相信他们说的,今天却亲眼看见。你和他在一起那种快乐的样子,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丁宇又点燃一支烟,深吸了一口,声音已有些哽咽:“小冉,我很愧疚。”
我哭了了;原来,他并非心中没有想法。我说:“阿宇,我们重新开始吧,好吗?”
丁宇只吸着烟,冷冷地望着我。那苍白的面容令我不敢逼视。
他的沉默,给了我清晰的答复。


一周后,我和丁宇把结婚证书换成了离婚证书。
走出法院的大门,我一时有些晕眩,仿佛一切都不是真的。
天气晴朗,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压的厚重的乌云似乎沉甸甸地压在了心上。
我们都没有说话。还是丁宇先开口:“走吧,回去把东西收拾一下,等他来接你。”
我听了无话,全身却空荡荡的,有种很强烈的失落。我想哭,是一种突然间的情绪。直到现在,这一切恍然如梦,而我竟不知身在何方。
回到那共同生活过的屋里,我便收拾着自己的衣物。我想把存折给丁宇留下,却被他拒绝了。
外面,响起了急促的喇叭声。
许勇来了。
我步到门口,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双眼。这屋里曾那样熟悉的味道将从此陌生,而我的心情却纷乱如麻,不知从何整理。
忽然,丁宇叫住我,递给我一个盒子。我询问的看者他,没有接。他的表情又现出了往日那种急促:“这……这是送给你的。就算是个纪念吧!”
“谢谢!”我想打开,被他止住了。
“别看了,走了再看吧。或者,永远别打开了。”
我又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望了一眼窗外,天气阴沉的可怕。虽然才下午五点多,却已然如黑夜降临。
悬挂的电灯莫名的摇晃起来,接着便熄灭了数秒钟。我无缘无故打了个寒噤。
屋外喇叭声又响起了。
灯又灭了。
忽明忽暗几次后,灯泡挣扎着送来一次光明之后,彻底灭了。就在那一霎,我竟看见了丁宇脸颊上垂落的眼泪。
房屋剧烈的抖动起来。
一切是那么突如其来。
仅仅是沉默了几秒,屋外便如炸锅般,人声鼎沸,各种杂乱无章将我的惊恐推上了极致。
天花板上的墙皮簌簌地掉了下来。房屋的抖动更剧烈了。
我感到世界末日的来临。
一双有力的臂膀紧紧抱住我,低沉而镇定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冉,别怕,我保护你出去,然后赶紧坐他的车走!”
就在说话的同时,屋外依稀传来汽车发动声。丁宇护着我,摸索着打开门,我大声叫道:“许勇!许勇!”
没有人回答。
房屋的抖动让我已经站立不住了,许勇竟然不顾我而先行逃生更让我全身冰冷,满心都是被欺骗的绝望。
“喀喇”一生巨响,几乎同一时间,我被丁宇用力推到一边。黑暗中,一个重物压在了我的腿上,剧痛下的我大叫了起来。接着便听到丁宇闷哼的一声。
我的恐惧支配了所有的思维,开始语无伦次:“那个混蛋!竟然先跑掉了!混蛋!”骂了半晌又一阵剧痛袭来,反而让我从歇斯底里中清醒了过来。我试探着开始呼唤丁宇。
黑暗中,丁宇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我没事。小冉,你有没有怎么样?”
“我的腿被砸着了,动都动不了。”我的声音里已有了哭腔,“那个xxx蛋,居然先逃掉了,混帐东西!”
丁宇没有回答,半天,叹了一口气:“现在别说这些没有用的话了。好歹我总陪着你啊。”顿了顿,他有些无奈: “看来得等到明天才有人救我们出去,我的腿也被压住了。”
这种地狱般的恐怖经历我从未有过,疼痛和恐惧让我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快崩溃了。
“小冉,丁宇叫我的时候声音中仿佛有一点笑意:”还记得咱们结婚时,你问我的问题吗?“
“……”
“你忘了?再好好想想啊。就是新婚之夜的时候。”丁宇的语气还是那么沉稳,我的心竟也安定了不少。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在这种危急时候提到这件事,但我还是老实回答了。
“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登一则新闻,题目……题目就是……地震中夫妻徇情双亡?”丁宇的声线颤抖着。我一慌,焦急地问道:“丁宇,你没事吧?”在这无边无尽的黑暗中,只有他才能让我觉得安心。
“我……我真的没事,你……还担心我吗?……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之后,是长久的悄无声息。情急之下,我拼命挣扎着身子,腿上的剧痛瞬间冲击着大脑,我一下晕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悠然醒了过来。睁开眼,仍然是一片黑暗。恐惧如同一只巨大的魔掌抓住我的身躯,我极度无助地大声呼唤着丁宇。
良久,才听到丁宇微弱的声音:“小冉,我在……在这里,你……你还好吧?”
我终于痛哭出来:“阿宇,我……我怕……”
“别哭,别哭啊!”丁宇有些慌张,“我……我会陪着你,你别……别哭……”听着他强做镇定的安慰我,我的心仿佛被撕了一个大口。
“真的,别哭了。我……我以前不是说过,不管多……多危险,我都会在……在你身边……”丁宇的气息越来越急促。
“阿宇,你别吓我,别吓我!呜……”我泣不成声。
丁宇没有回答。
我慌了,心头狂跳。
“咳……咳……小冉,我……好想……睡……”
我的泪水如泉涌般不止:“不要,阿宇,你要坚持住,千万别睡着!”
“呵……呵,我……我不睡…我要陪……陪着你……到天亮……”丁宇的气息微弱地似在空起中飘荡。
一团火在我胸中燃烧起来,脑海中不断出现以前我们相恋时和结婚后的场景。虽然总是那么平淡,但现在我才发觉这种平淡竟是那么真实和宝贵。我一直在自我悲哀,却不明白自己所追求的幸福就孕育在这些平凡中。而我,直到这生死交关之时才发觉。
“小冉……我……好冷……,看来……我没办法……陪你了……”丁宇竟然还在自责!
“不!”我用尽力气大叫:“我不许!阿宇,你说你要一直陪我的,我再也不会离开你,我想和你过完这辈子!你答应我啊!”
黑暗中,是无尽的沉默。冰冷的空气里溢满了死亡的气息。
“对……对不起,小冉,我……我失信了……”
巨大的悔恨疯狂地噬咬着我的心,那种钻入骨髓的痛楚让我无出发泄,泪水却无法停止。我这才知道,这个用生命来拯救我的男人,是那样深沉地爱着我。然而,他的爱竟是用生命才让我真正明白!
无尽的悲伤中丁宇似乎在自言自语,只是声气却是极其微弱。
“如果……有一天……将……将要离开……这个世界,我希望……最后……的……归宿……是在你……你的怀中,即使……即使……喝下……孟婆汤,我……我来生……还是……还是会……找到……”
任凭我如何大声呼唤,却再也听不到丁宇的任何声音。撕心裂肺的悔恨让我彻底崩溃了。
冰凉透骨的寂暗里,只有我无止无尽的悲伤。
不知过了多少个小时,我终于被人从残垣断壁中救了出来。
眼前,是我这一生永远也不可能忘记的画面。
一面坍塌的墙死死压住了丁宇的大半个身子,只有左手臂和头还在外面。在丁宇的身下,一大滩血渍早已变成褐色。丁宇的脸庞仍对着我躺倒的方向,挂着笑容,似乎正准备继续安抚我的恐惧。苍白如雕刻的脸上,是一双永远也睁不开了的双眼。
我的胸口犹如被万斤重锤击中,一下子扑到他的旁边,抱着他的头,用尽了全身的气力嘶喊道:“丁宇——”
声音划开了废墟,却换不回永远沉睡的丁宇。
周围的救护人员无不潸然泪下。


一个月后,当许勇手持鲜花出现在医院时,被我当面把花仍到了他的脸上。病床边,是一叠散落的文稿,是丁宇在工作之余写的一本《我爱我妻》,里面,记述着我们自相恋以来所有的生活点滴。
我没有骂许勇,我不想让他卑劣的灵魂侮辱到我怀中的丁宇。
是的,我怀中的丁宇的——骨灰盒。
他说过,我的怀里是他最后的归宿。
我要他下辈子还能找到我。
泪水一滴一滴掉落在黑色的盒子上。那里面,是我一生唯一的记忆。
第2个回答  2009-01-13
《丁香花》你在天堂能听见吗

2004年,一首叫《丁香花》的网络歌曲感动了中国。这首歌的作者和演唱者名叫唐磊,是深圳的一个网络歌手,各大媒体把他誉为“刀郎之后,中国第二个‘自下而上’的红歌星”。然而,你可曾知道,在这首歌的背后,有着一个比丁香花还要凄美的故事——

“多么娇嫩的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

曾梦捷是个苦命的女孩。1984年1月26日,她出生在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刚落地不久,父亲就撒手人寰。她自幼体质羸弱,不久就生了一场大病。母亲无奈把她送到远在四川达州的伯父家。经医院检查,梦捷得的是严重肺炎并发脓肿,虽经抢救保住了小生命,可右肺部分已呈坏死状。

从此,伯父就收养了这位苦命的小女孩。她管叫伯父“老爸”,伯母“老妈”。这个家的每个成员都对梦捷关爱有加。她每天都要吃很多种药,依她自己的话说,是“一桶一桶地吃”。就这样,她被“一桶一桶”地灌养到了12岁。

1996年夏天,在外地上学的哥哥回家看母校的老师,归来时突遇大雷雨。哥哥打电话回家要雨伞。梦捷知道后,提着伞就冲进了倾盆大雨中。没想到这次淋雨竟把梦捷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当天晚上,她就咳个不停,一咳就吐血,一咳就昏死过去。家人立即将她送到成都抢救,她的右肺被全叶切除,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残疾人。

那时梦捷已在达州一中上初中,完全明了自己是怎么回事了。她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起初她绝望、哀伤了好一阵子,时日一长就把生命看得淡了。她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原本就好静的她在老妈细心呵护下,多数时间徜徉在书海之中。

梦捷每天只去学校上半天课,但成绩却出奇地好,不为别的,只为“老爸老妈”争气,不辜负他们的养育之恩。至于上大学,她说:“我这种朝生暮死的身体,光体检就无法通过,还谈什么考不考?”这种先天性的失落让她常常长时间站立在阳台上,幽怨的目光总是湿漉漉的。

特别是2002年8月5日到成都例行检查的结果出来后,梦捷更加沉默寡语了。她的痼疾已经影响到心脏,她知道“那一天”快来了,她已经听到了生命倒计时的滴答声。

老爸老妈打算送她到北京治疗,可她坚决不同意。“为什么你这样倔强?为什么不肯治病?”“老妈”问。“你们再要逼我治病,我就去死!”一家人都不敢吭声了,其实谁都明白小梦捷的良苦用心:她不愿再麻烦这个家庭了。

就在梦捷生命最后的时光里,她无法去上学了,只好呆在家里,难捱的时光就像地平线一样漫长。

哥哥很爱妹妹,梦捷的病是他心头最大的痛。每次放假回家,他都不敢面对妹妹那双幽怨的眼睛。妹妹那般有才华、那般有爱心,可没有未来——她快要死了。

他想给妹妹做点事,让她忘掉病痛和死神。2002年9月4日,哥哥用暑期打工挣的钱给梦捷买了一台电脑。他告诉妹妹:“这里面有一个多彩的世界,你进去看看吧。”

“多么忧郁的花,多愁善感的人啊”

梦捷成了一个网民。也许是缘分吧,她第一次上网就点开了碧海银沙语音网,来到了著名的“美文之声”朗诵大厅。这里集中了很多朗诵艺术家和爱好者,还有很多作家诗人也在这里开有专栏。梦捷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里,喜欢这里的儒雅自由的气氛。

梦捷结识唐磊纯属偶然。那时,唐磊已经从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毕业了,分配到深圳水务集团工作。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音乐创作和表演,是网民中很有影响的网络歌手。2001年10月的一天,在无意中,他来到了“美文之声”,随便取了一个网名“落雪飞花”进去了。恰巧,梦捷在里面,他的网名立即引起了她的注意。梦捷觉得“落雪飞花”好美,立马赞叹道:“你的名字好有诗意!轻盈洒脱,寓意超绝!”

唐磊自然得意。他可能是想考考她,故意问:“为什么?诗意表现在何处?轻盈在何处?寓意在何处?”

梦捷微微一笑,娓娓道来:“宋人有‘雪似梅花,梅花似雪,似和不似都奇绝’之词。从诗词平仄来说,落雪飞花,仄仄平平,读来语音清扬,清壮顿挫,能动摇人心,好听!从词义来看,这名儿让人遐思翩跹,好意!”

唐磊顿时愣住了,半天回不过神来。他自然明白网上“高人”多的是,但像梦捷这样把他的化名信手拈来分析一番的却还从未有过。他望着梦捷,想叫声好,无奈找不到恰当的言语。

梦捷又“说话”了:“我很喜欢这种情愫——好凄美的境地。飞落雪花一片,捧于手中,待欲细看时,早化为莹莹水珠一滴。让人心悸,让人心伤。”

从此,梦捷与唐磊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有一次,梦捷与唐磊聊天,说到自己最喜欢的花。她说最喜欢丁香花,可唐磊不以为然。梦捷告诉他,那是一种紫色的小花,非常漂亮,象征爱情。旋即,唐磊说:“你何不给自己取一个网名,就叫丁香吧。”

这句话一下点醒了梦捷。在她的生命里,会经常出现一个梦,梦中会出现一匹漂亮的小白驹,一直在召唤她。小白驹一路奔跑,从这世界一拂而过,在落霞里奋蹄向西,最后的目的地是一座长满了丁香花的坟地。这使得“丁香”这个名字顿时有了一层凄美的意味。她打心眼喜欢这个名字。

从此以后,梦捷变成了网络世界里一枚结着美丽愁怨的丁香。

丁香成了唐磊心中的一个期待。他几乎一有时间就来到“美文之声”,一见到丁香,他心里就会莫名涌起一阵温暖。

但他压根没有想到,丁香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绝症患者,一个在聆听自己生命倒计时的垂死生命。他依然与丁香开着玩笑,嘻嘻哈哈,逗得丁香会开心地大笑起来。其实,她的笑容是强装出来的,疼痛难忍时,她苍白的脸上冷汗直淌,但依然挂着一丝艰难的微笑。事实上,丁香多次在电脑前昏到,多次在键盘上咳血。

唐磊也搞不懂丁香,明明在说话,却突然咳嗽起来,然后莫名消失了。有一次,唐磊很不开心,一家唱片公司说好与他签约,可又突然变卦了,让他心间“暗无天日”。他给丁香说了一大堆委屈话,末了还连问了十几个“为什么”。丁香一直微笑着听完他的话,没有说什么,只是给他送了一首叫《凡事感激》的小诗:“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态;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双腿;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进了你的智慧;感激蔑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独立。凡事感激,学会感激,感激一切使你成长的人!”

读完这首诗,仿佛一抹阳光透过窗棂,唐磊心里豁然开朗了许多。他突然有了一种想见见这个如“丁香”一般奇绝女子的念头。他连忙问她在哪里?丁香咯吱一笑:“我在网上。”唐磊没辙,又问:“你多大?”“你觉得我多大就多大。”“那你就是一个老太婆,有80岁了。”

这句话让丁香沉默了,久久不回答。电脑前的她已经是泪流满面,她真想活到80岁,哪怕活一半也行,可命运不会给她这么长的时间了。医生断言,她活不过20岁。

在后来的接触中,唐磊明显感觉到这个女孩不一般。经常在通话时候,她会突然不说话了。唐磊长时间地等待,QQ发了无数个,UC也发了无数个,依然没有回音。而她的QQ和UC始终没下线,依然鲜亮地摆放在那里。

唐磊隐隐约约觉得有大事发生。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丁香没有出现在网上,她就像一阵风莫名地消失了。

在这期间,唐磊的歌唱创作已渐有起色。2003年10月他代表深圳参加了全国校园音乐先锋原创歌曲比赛,还在深圳雨花音乐西餐厅举办了个人作品的演唱会,已经有唱片公司频频和他联络。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

2004年1月27日,丁香突然在网上给唐磊发来一个问候,很不好意思地问他在哪里。

唐磊那时正在北京,在一个录音棚里录制新歌。

“我想见见你。”唐磊觉得奇怪,忙问她在什么地方。

“我在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丁香在北京?还在医院?一种不祥之感涌上唐磊的心头,连忙问:“你生病了吗?”

“你见了我,什么都清楚了。”事后唐磊才知道,丁香是专门来北京找他的。原先她死活不同意老爸老妈把她送到北京治疗,后来,听说唐磊去北京录歌了,她于是就顺从了老爸老妈的意思。其实,赶赴北京,她只想在生命的最后时光亲眼见见唐磊。

见面在溢满丁香花气息的病房里,没有拥抱,没有亲昵的问候,也没有初见时的羞涩,他们就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握了握手。丁香苍白的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眼睛很好看,目光很清澈。唐磊看着她,百感交集,心中自有万语千言,却不知从何说起。

丁香的老妈悄悄告诉唐磊,丁香已经不行了,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死神就在这几天降临。望着丁香那笑靥如花的脸,望着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唐磊心里有一种锥心的疼痛。

似乎在自言自语,丁香安慰唐磊:“我早就不怕死了。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我会进天堂的,因为我有你的祝福,有你的歌。”这句话让唐磊泪如雨下。

随后的几天,唐磊一有空就去医院看望丁香。那时,他正在筹划他个人的第一张专辑,搞了很多方案均不理想,特别是专辑主打歌一直没有眉目,忙得焦头烂额。丁香很心疼唐磊,也替他着急。她托老爸去书店买回很多书,想给唐磊哥哥提供一些灵感。有一天,她在一本楹联书里找到了一个故事,读后非常感慨,急忙打电话叫来唐磊。

她讲起了书中这则故事:古时,有个年轻书生赴京赶考途中,爱上了一个店主女儿,两人情投意合。不料店主气愤之极,责骂女儿败坏门风,姑娘哭诉两人真心相爱,求老父成全,但店主执意不肯。姑娘性情刚烈,当即气绝身亡。店主后悔莫及,将女儿安葬在后山坡上。不久,姑娘的坟头上,竟然长满了郁郁葱葱的丁香树,繁花似锦,芬芳四溢。书生惊讶不已,从此便每日挑水浇花,从不间断,终生与丁香花相依相伴。

讲完这个故事,丁香流泪了:“你不是为主打歌苦恼吗?就定位在凄美上,借花怀人,用木吉他伴奏,表现‘忧郁,表现‘梦,表现‘感怀……其实,朴素是最好的。”

这句话一下使唐磊如梦初醒,对呀,朴素和简单就是最高的境界呀。一把木吉他,一首校园民谣,一段凄美故事,这多好!他非常兴奋,抓住丁香的手大叫一声:“知我者,丁香也!我专辑的这首主打歌就叫《丁香花》。我一定要写好,把它送给你。”

无边的黑夜,唐磊借着一荧孤独的灯光强迫自己沉静下来,他和丁香的交往像黑白胶片既清晰又破碎斑驳,他无法想象一个女孩在“听到生命时钟倒计时的滴答声”时是何种心态。生命之于她,本应是灿烂和明媚的,而她却惟有

微笑着,坦然着,甚至带点若无其事地去迎接死亡的到来。想着想着,唐磊的泪一次一次滚落。

天明时分,感慨万千的唐磊,一气呵成写下了一曲凄美哀绝的《丁香花》: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它/多么忧郁的花/多愁善感的人啊/花儿枯萎的时候/画面定格的时候/多么娇嫩的花/却躲不过风吹雨打/飘啊摇啊的一生/多少美丽变成的梦啊/就这样匆匆的走来/留给我一生牵挂

那坟前开满鲜花是你多么渴望的美啊/你看那满山遍野/你还觉得孤单吗/你听那有人在唱那首你最爱的歌谣啊/城市间多少烦恼/从此不必再牵挂/日子里栽满丁香花/开满至盛美丽的鲜花/我在这里陪着她/一生一世保护她
第3个回答  2009-01-13
www.so130.com
上面有好文章,我觉得不错
也被感动过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1-13
来生,我依然能够带着对你怀抱的记忆去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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