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A中介潜力看房委托协议书,看了一套房子,但是协议书上的我的身份证号码是错误的,同时没有A中介公司的盖章。而表弟之前和B中介也签了一份同样的东西,而且表弟在B中介买了同一套房子,现在A中介知道后要起诉我和表弟,以为上面有一段是 “甲方承诺不会直接和简介与该物业之业主联系,并同意即使以上物业最后由甲方之亲戚,朋友,授权人,代理人,及所在单位之同事购买或租用,甲方承诺在成交当日,按上诉价格支付佣金,如本人违约,甲方承诺不低于购入物业成交价的3%或租用物业一个月租金之双倍金额支付乙方作为佣金。”
现在A中介给我发来律师函要我们支付违约金,如果不支付就要起诉我们,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请懂法律的朋友给点意见,他的委托协议书没有盖章有法律效应吗?因为上面有他公司的落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