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有下列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A.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B.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C.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D.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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