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一、“工人”编制,本身就是国有企业性质,到国企工作,在法律政策上没有问题;
二、国企职工是否安排在一定的管理岗位上,应当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考核制度而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1、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2、第四十六条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