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张某是同一单位的职工,共同居住于单位家属楼同一层相邻。两家住宅中间,有一条共同使用的通道。王某先入住,就将这条楼道打上了隔断,自己装杂物用。张某入住后发现此事,向王某提出拆除隔断的意见,王某没有接受。住户制度改革后,双方都交房款购买了住房的所有权,住房成为私房,张某又向王某提出拆除隔断、该处楼道应共同使用的要求,王某不同意。 试就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关系进行分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