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解除劳动合同后 是否经过劳动认识部门审核备案

如题所述

  国企解除劳动合同后,会经过劳动认识部门审核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依据上述规定,单位如经济性裁员,应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报告,故此,你可向该劳动部门查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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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6
不需要备案登记的,只要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来处理就可以了。
不知道为何还有备案一说,原来是通过劳动合同的监证来进行劳动合同的备案管理,现在不存在这种做法了。
第2个回答  2016-04-02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