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两家以上公司工作,全年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本人分别在两个地方上班,每个月两个单位都缴纳了自己该缴纳的一部分,但是一年之后,税务局下发通知,说是本人去年累计工资收入已经超过了12万,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请问这样做的是对的吗

应该补交个税。
两份工资收入应该合并计税,适用税率肯定要提高的。
两个单位都是正常计算个税,这里就有两次扣除3500的免税额。按月合并收入计税的只能扣除一个3500元。
去税所申报补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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