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不是打官司。不需要请律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申请劳动仲裁不属于打官司,但仲裁后双方不满意要开庭就是打官司了。不是打官司都需要聘请律师,具体到某个案件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代理取决于本人对案件的把握和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
但律师毕竟是专业人士,对于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对于案件程序的把握和引导,更加易于引导法官将案件的判决走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诉讼才是“打官司”。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才能进行诉讼。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仲裁与诉讼本身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基本一致。仲裁结束后,如果双方对仲裁结果无异议的话,就结束了,不会进入到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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