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电动车)撞,是他撞我的车,电动车的人受伤

很郁闷,请教一下大家.
我开车经过路边便利店,靠边停车去买瓶水,实际此位置不允许停车,属于我违章停车。买水回来后车子还未发动,被后面的一辆非机动车(电动车)撞在我车后,我的后车灯被撞坏。电动车驾驶员倒地受伤,因他年龄较大,去医院诊断有骨折。
请问下大家这种情况交警会如何认定事故责任?
我有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如何赔?
若超出保险的医疗赔偿限额,其余部分会怎么赔?

没关系,你的车肯定有交强险吧,那么1万元的医药费和11万元的伤残赔偿金就有着落了,因为这起事故中,你违法停车在先,所以肯定会承担部分事故责任的。
至于超出的部分,则要看具体责任,如果是双方同等责任的话,超出交强险部分你60%,对方40%。如果是你次责,对方主责,那么超出部分你40%,对方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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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26
你的责任从一半到全责都有可能,你占了非机动车道,而电动车行驶速度过快撞了你,如果仅是骨折,无论你的责任多大,交强险中的1万元医疗费应该够了,你的车灯要由自己或车损险来支付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26
安理讲你是不负责任,但是人家说弱者在处理事故是应该偏向他,一般情况交警会算你全责,你有保险对方没有。若超出保险的医疗赔偿限额交警会与对方商量,对方的责任很大所以应该承担剩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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