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养狗的人与居民发生了矛盾 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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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都市“纵狗族”

社区养狗的人与居民发生了矛盾就是不文明养狗的“狗患”问题,成了一个突出的众夭之的。有媒体出了这样一个题目:“主人放纵了狗,我们如何管住主人?”

不少市民认为,要加强对“纵狗族”的教育,让他们了解个人虽有养狗的自由,但不能妨碍他人的自由。在家里养狗,与别人不发生关系,随便怎么养都可以;但一旦带到公共场所,就要如梁启超所说,“以不侵人之自由为界”,就不能任狗随便奔跑,随意狂吠,随地便溺,随性嗅人,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有人更从权利上作了很好的概括:养狗是不可取消的私权,但私权不可妨害公权。

我以为,对“纵狗族”进行这样“自由”与“权利”的教育,虽然是完全必要的,但仅靠教育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对“纵狗族”中的许多人来说,不是不知道这些道理,而是无意实践这些道理。“如何管住”他们?关键是要动用法规的威力。也就是说,要用法规的强制约束力,作为教育软实力的坚强后盾。
最近有一位老人,在小区凉亭被一条没带犬链的金毛犬吓得摔倒。有人问狗主人,这个“纵狗族”不仅没有一点歉意,还振振有词说,是他先带狗到凉亭的,狗先占了这个地方,老人就应当避让。这是明显对养狗法规的挑战。包括上海市在内的所有的城市有关犬类管理法规都明确规定,除领证、检疫、免疫接种和诊疗外,禁止携带犬类进入道路、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因上述原因携犬进入这些公共地区的,应当束以犬链,并采取防止犬类咬伤他人的措施。显然,在一切公共场所,应是狗避人,而不是人避狗。可现在“纵狗族”因为手中有狗,处于强势,则公然将其倒过来了。带狗的居民在居民楼乘电梯,如其他居民不愿或不敢与狗同梯,本应让其他居民先乘,可现在的一些“纵狗族”往往持狗逞威,不顾他人地捷足先登,形成“狗士优先”的怪象,令人侧目。对这些因醉心于“狗本位”而损害了大众公共利益的“倒过来”的表现,只有按照法规进行惩处,才能有效地将其扭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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