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计算公式(按面积收)

辽宁沈阳今年有按面积收房产税的一说了,请问按面积收取如何计算的,依据哪条条例!是每个地区都不一样吗?我们这税务局一直按租金收17.5%收的!这样也合理吗?有业内人士帮我解答一下吗?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第二种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使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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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的规定,
  1、 房产税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计征形式:
  (1)、从价计征的,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我市[沈阳市]规定:1980年以后建造的房屋,一次减除10%的扣除额;1960年到1979年建造的房屋,一次减除20%的扣除额;1959年以前建造的房屋,一次减除30%的扣除额)后的余值计算。其适用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从租计征的,按照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2、 纳税期限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我省(辽宁省)规定房产税按月征收,即为每月15日前申报缴纳税款,本月申报缴纳上月税款。

  因此,没有有按面积收房产税的一说。但你说的租金收17.5%收是否合理的,我只能从执行税法的角度来说,一切说法都要统一在税法精神中。因为,房屋租赁收入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1、营业税按租金收入依5%税率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算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
  4、房产税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
  合计税率17.5%。

  我给咱们市的税法宣传资料的链接(最新的)

  http://www.sydsj.com/image20010518/1681.doc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03
房产税有二种缴纳方式一种按房产余值的1。2%缴纳(沈阳地区一般按房产原值扣除10%)、另一种是你现在缴纳的方式,按租金的12%交房产税、5%营业税,按营业税的7%缴纳城建税,4%缴纳教育费附加,加在一起应该是17。55%,一般在税务机关开具租金发票时缴纳。

你说的按面积征税叫土地使用税,按面积计征,分地段各地段的税额不一样,沈阳市内五区30元/米。

你可能是租用房产未缴过土地使用税,这人税种应该由出租方来交,但出租方未缴的,由使用方缴纳。
第4个回答  2020-04-15
目前的政策是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住房都不缴房产税的,您暂且可以别操那个心。至于以后,以后再说吧,我想国家出台政策会考虑大众民生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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