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中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如何界定

请问有哪些情况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当一方不愿意做某件事情时另一方用威胁的语气和对方说话如:要是你不做某事我就去你父母那里和他们吵架,到你单位和你吵架,到你学校和你闹。诸如此类的话。这种情况如何界定?属于什么类型?
前两天她把我关在家里,不让我出门,后来110来了我才出的门着算限制人身自由了么

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

婚姻法规定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扩展资料:

一、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

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

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如果以强制、诈欺等手段使囚犯陷入错误的思维,做出错误的决定,像以申诉不当要加刑的错误认识欺骗囚犯使其不敢申诉,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对囚犯精神自由权的侵害。

二、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

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

三、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

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身体自由,就是侵权行为。精神自由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思维的权利,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

非法限制、妨碍公民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

四、人身自由权的行使受法律的限制。

法律限制公民在行使自由权的时候,不得违反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自由的行使。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人身自由权,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身自由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家庭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各种方法、手段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较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很多,如(非判刑、管制、拘留警察命令等法定原因或单位合法纪律约束)限制在一定区域内活动、居住;限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限制外出活动;规定对某项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行为人汇报;监视他人行为;规定他人外出要向行为人"请假"等。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上面的属于我国刑法中的“恐吓罪”。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非合法性的拘禁和扣押这是违反我国《刑法》里“非法拘禁罪”和《民事诉讼法》的“限制人身自由罪”
如果真像你所说那你妻子已经犯了“限制人身自由罪”但只要你不去法院告她就没事。“非法拘禁罪”通常是针对执法机关对讯问人进行不正当的拘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03
这只是TA的口头威胁
若没有具体的实质性的行动的话
可能没法保护自己的权利

若有实质的行动
则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侮辱诽谤
【注意,不是限制人身自由哈】

善意的,非法律的提醒:
自强,比其他的方式更有用!!!
第4个回答  2009-03-04
抽Y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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