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纠纷的问题

合同期为1年,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人承担,到合同期满前5个月就一直没按约定交纳水电费,多次催缴无效。现在的问题是。还有一个月就合同期满了,我可不可以当他违约撤销合同?把房屋出租给别人?谢谢
现在情况是。一年的房租已一次性交纳。5个月前他把店里的东西处理掉了,人就不住了,房子空了4个月,也欠了我4个月的水电费,期间我催他来交纳水电费一直拖延。最后一个月了,我把房子出租给了别人,他又鬼般的出现说合同没到期怎么租住给了别人叫人搬出去!他的做法算是违约吗?

没按约定交纳水电费,是他违约,可以叫他付违约金,如果一直拖着不缴,欠费多的话,可以起诉他。
另外,不知合同中是否有“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条款,如已写明,你将房子另租别人是对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11
关键问题是水电费有没有在合同中说明是一个月一交,没有的话就不算了。这些问题就应该在签定合同时候考虑到的
第2个回答  2009-03-06
可以的你还可以叫他付违约金的。
第3个回答  2019-10-07
那就用押金扣除水电费
在退还他就可以了
押金的作用本来就是用来
清欠的
希望能够帮到您,更希望您能采纳为最佳答案
谢谢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