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成立全部退款后可否不判刑

如题所述

  诈骗罪成立,全部退款,一样追究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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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8
退款是一方面,主要诈骗数额大小,被害人是否谅解,可以减轻处罚,不可能不判刑,应为已经判为诈骗,款是应该的返还,跟判不判无关,跟判刑时间长短有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18
不会,只会在量刑的时候可以少判,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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