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还是自身原因,与社会环境的关联程度不大, 错误的还是正确的并说明原因。

如题所述

  未成年人犯罪主要还是自身原因,与社会环境的关联程度不大是错误的。
  由于未成年人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与成年人有较大的不同。未成年人的经历十分短暂,活动的空间主要在家庭、学校之间,所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和要在于家庭、学校、社会和未成年人自身这几方面:
  (一)家庭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未成年人活动的第一空间,由于血缘关系的决定影响,家庭教育是其他任何教育都无法代替的。年龄越小,对家庭的依附性就越大,与他亲近的人对他的影响和作用也就越大。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家庭的社会责任感、适度亲情、教育方法以及自身形象是家庭内聚力强弱的杠杆。内聚力愈强,家庭成员犯罪的苦恼性、可能性就愈小。结构破裂的家庭,亲情不适度家庭,成人行为不端家庭对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影响较大。不正确的家庭在青少年的心理造成难以矫治的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有些家庭,父母不和、闹离异、经常吵架、打架,给未成年的孩子造成了心理伤害;有些家庭经济条件差,父母自己人穷志短,爱贪小便宜,不能培养孩子自强自立的精神,造成一些孩子贪财好利去偷、去抢;有些家庭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对孩子期望过高不切实际,当孩子有过错或学习成绩不理想时,不是打就是骂,不尊重孩子的人格,在这种“高压”下,造成孩子厌学、甚至厌世等畸形心理;有些父母自身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使孩子形成不健康的亨乐观、人生观;还有些家庭,溺爱孩子,对孩子视若掌上明珠,含在嘴里怕滑了,拿在手中怕丢了,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品德的教育,娇生惯养,日积月累,助长了子女的自私和奢侈;更有些家长没有履行好法定的监护义务,整日忙于自己的事,不关心子女,任其发展,不闻不问,久而久之,使孩子孤独、自闭、自卑以至怨恨、狂妄,极易被坏人所引诱、利用,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学校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正规的社会化教育的主要场所,是社会化过程中的关键阶段。学校的作用不仅是传播知识,同时还负有塑造美好心灵,灌输正确的思想观念,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职责。但是,我国的教育体制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重智力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对一些基本的社会常识、做人道理和社会公德规范教育不够;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缺乏,很少上法制课,进行普法教育。在具休教育中过高要求,方法死板,忽视了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使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逃学、辍学。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校乱收费,乱办班,甚至压制学生向家长要钱,使一些学生感到没有钱干什么都不行,产生不良心理。调查发现,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普遍存在着厌学情绪。学校教学秩序差,教学水平低,老师不关心学生,教育方法不当,升学无望,学了没用的想法流行的地方,违法犯罪率就高。
  (三)社会环境因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社会环境大至整个社会,小至未成年人的生活空间。从大的社会环境来讲,我国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物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金钱的力量显露无遗。有的人不择手段地捞钱,盗窃、抢劫、捌骗、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有的人吃喝玩乐,卖淫嫖娼,吸毒贩毒。这一系列社会丑恶现象的出现,使得整个社会大环境受到影响。未成年人活动的小环境也随之受到影响。一是未成年人闲暇生活的内容。如果未成年人闲暇时间常去一些本不该去的地方,比如:歌舞厅、录像厅、桑拿按摩房;常看不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玩电子游戏、网络游戏,那么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就会逐渐成为牺牲品;二是交友不当。认识社会上一些有违法犯罪劣迹或别有用心的人并被他们引诱,利用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根据司法部组织的调查,少年犯中经常接触有违法犯罪的同学或朋友的比例为68.17%⑥,这就突出反映了不良交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影响之大。近年来,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坏人和一些没有改造好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通过貌似正常的交往,采取各种卑劣手段,利用未成年人的弱点、腐蚀、拉拢、影响、教唆一些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越来越多。
  (四)未成年人的自身原因。
  首先是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其生理基础是各个器官系统,特别是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发育由不成熟的过渡。尤其是在14岁之后,身体各器官及其功能急剧变化,导致心理上的社会化过程迅速发展,且不稳定,生理心理的发展不能协调地进行,以致在认识活动、情感反映、意志行为等方面出现一系列的不平衡不适应,他们对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往往比成年人更为强烈。他们认识上敏感好奇,富于想像,喜欢直观模仿,但辩别是非能力差,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差,片面追求新奇刺激;他们自我意识增强,出现独立意向,逐步形成自我中心倾向,往往自命不凡 ,渴望早日步入社会,但因稚气未脱,往往不能如愿,使之理想与现实脱节,形成玩世不恭、善恶颠倒的心理倾向;他们情绪、情感不稳定、易于冲动,特别是狂暴的激情,使未成年人往往不能自控而走上犯罪道路。有的未成年人不懂法,不学习法律,不相信法律,对违法犯罪后果的严重性质预见不够。有的性格偏差,不善言谈,不与人交往,性格过分内向;有的情绪容易激动,好动好斗。还有的是特殊情况,比如生理方面某一种或几种元素缺乏或者过剩,身体器官出现病变,功能异化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0
当然是错误的观点,孟母三迁的故事已经很明显体现出你想要的答案,性格造就事情的成败。而环境却是关乎事情成败的第一个重要因素。追答

请采纳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0
错误的,自我成长以社会环境为土壤,没有人是脱离社会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