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08届毕业生,我家是辽宁大连一个县级市,在四川成都上的大学,当时把户口迁到了学校的集体户口上,毕业后,学校把我们的户口都打回原籍,学校给我发了:成都公安局给我的户口迁移证、还有学校给的报到证,由于我毕业后一直没有工作,我想把我的户口落在我家的户口本上,办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2.我拿着成都市公安局给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背面盖着沈阳教育局允许该生回生源地落户的章)、我的毕业证、我家的户口本到我们家当地的公安局办理落户,一开始公安局的人说在哪工作就把户口落在哪里,可我现在没有工作,于是公安局的人就说要学校招就办开一个“放弃就业证明”,说没有工作又想把户口落在家里就必须要有这个证明才能办理落户,我想知道这个证明到底是什么?有没有人办理过这个?办理这个证明会不会对我以后的就业有什么影响?
3.关于档案的问题,毕业后我的档案已经打到了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我在他们的网站上查了,说档案已经到档,我去报到的时候,由于没有工作,所以没有签订什么就业的协议,所以暂时就没办法办理档案的托管,我朋友说档案和户口没有关系,所以我想知道档案和户口的落户真的没什么关系吗?如果我把户口落在我家的户口本上,那我的档案该怎么办?是继续留在大连人才中心还是弄到我们家县级市的人事局?
对于那些我实在搞不清楚,请明白或者亲身办理过这些的朋友帮帮忙,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