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卡管理规定
为便于管理,根据校园卡的功能和发放对象,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卡分为四类,即职工卡、学生卡、临时卡和水卡。
临时卡是为短期或者临时来校访问的校外人员办理的现金支付卡。临时卡不印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只具有现金支付功能,不具有校内身份证明和电子身份验证功。使用临时卡在食堂就餐时需要收取服务管理费。
所有持有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卡的用户都被视为承诺接受《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卡管理规定》中的各项条款规定。
临时校园卡的办理对象
(一)各院(系)、单位自聘的临时工作人员。
(二)各院(系)接收并管理的其他学习人员。
(三)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就餐的外来人员。
(四)办理临时卡须经过所在部门批准,校园卡管理部门审核。临时卡有效期为办卡人在校学习或工作的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临时校园卡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须重新通过申领程序,经过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临时卡超过有效期30天内未办理延期,系统将自动注销,卡内余额可以退还。临时校园卡使用范围:食堂餐饮、浴室洗澡等,不能作为证件使用。
首都师范大学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必须先充值,后消费。持职工卡或者学生卡的持卡人可通过圈存机充值,持临时卡的持卡人可用现金充值,持卡人应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充值数额,但卡内账户总额不得超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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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c.cnu.edu.cn/szxyjszx/gzzd/glgd/2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