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找到工作之后,需要去当地社保失业金中断手续,不然没有法在新单位重新缴纳社保。不能正常社保的话,用人单位就存在用人违规之处,面临被劳动局触犯的危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未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追问主要是我一次没领的,自己找的工作,还有必要去就业局办理申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