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拆迁所得的赔偿款需要缴个人所得税么

如题所述

不需要。拆迁款是从合法财产征收获得的补偿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按《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因拆迁赔偿取得的收入,不属于应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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