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保),想尽快离职,不提前30天申请会怎么样?

在一家私企工作了3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直在缴纳社保,因为私人原因只能提前10天申请离职。公司要求必须提前30天才可以,不然扣工资。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如果10天后直接走掉会怎样?如果扣一个月工资,合理吗?

是公司在为您缴纳社保吗?那就是有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在社保局备案,才能缴纳社保。
公司要求提前30天告知是合法的。没有提前30天告知,需要扣除相应的工资作为补偿也是合法的,毕竟想要离职的员工违法在先。
个人可能会觉得不合情理,但是是合法的。追问

是公司在给缴纳社保,但是确实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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