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幼儿教师,在一所私立学校工作了两年半了,签了2年半的合同

我是一名幼儿教师,在一所私立学校工作了两年半了,签了2年半的合同,于2016年5.10日到期,但仍未离职,工作于2016.6.3日,我于2016年6.4日去进行考试,当天是周六,属于休息时间,所以考试没有像领导请假,但周五领导告诉我明天要上课,我当时就跟他说了我们有事,他问我什么事,我说要考试,但没有说是进行公招考试,一方面想到他的身体原因没有说实话,另一方面怕他不准假,因为上班的地方比较偏僻所以需周五下午就回去好方便第二天的考试,所以我们就像他请假,他要求不见准考证不准假,我们的准考证需在网上打印,当时还没有打印,所以我们直接从网上发给他,他看到是公招准考,他就打电话来问我。我就说了实话,他就说我们骗了他,下午我们还是回了家,把钥匙给他送回了家,送到家后他打电话来叫我们回学校把东西收拾走,我们想到要考试当天下午就没有去收拾,第二天考完试回学校,意思看他的说法,要留我们就留,不留就我们走就好了,一进办公室,他就问我们啥子事,我们没说话。他就说结账啊,没得。要走自己走,工资押金都没得,然后就在那里说我们,然后另一个老板就说你们要走可以,把辞职报告写了,领导又说我是留了你的,你自己要走的,工资押金都没有,是他叫我们写的辞职报告,他说收了你们就自己必须走,他也收了,但最后他在我们的辞职报告上面批了一个不同意,这种情况我的工资能不能拿回来,还有押金,还有他的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第1个回答  2016-06-06
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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