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应怎样推进

如题所述

  大力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能够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公共服务质量效率不高、规模不足和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这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创新社会治理。近年来,一些地方立足实际,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渐进式的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存在进展程度不一,做法不尽相同等问题。当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
  一是政府认识不到位,对己有利的事情不愿交出去,反之则想甩包袱推责任;习惯于“政府配菜”,不习惯“群众点菜”,购买服务流于形式;对哪些属于公共服务,哪些公共服务通过购买方式解决,尚未作出明晰界定等。
  二是运行机制不完善,购买服务的范围不明确,购买服务的招投标机制有待规范,有效的资金保障机制亟待建立等。
  三是社会组织缺乏竞争力,现有独立社会组织能力偏弱,对即将到来的政府购买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承接所有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如果政府开展更多购买服务,面临着想购买却无社会组织服务的尴尬境地。
  四是监管制度不完善,实践中缺乏一个专门机构对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科学系统的监管与评估。
  正确认识、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提供方式,这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
  1.转变政府治理理念,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确立治理理念,实现“传统管理思维”向“现代治理逻辑”转变,发挥政府与社会力量各自功能优势,形成多元公共服务供给格局。确立契约理念,实现“柔性控制”向“刚性约束”转变,政府确定购买内容和标准并承担监管责任,承接主体依约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尽可能减少双方责任关系的随意性。确立责任理念,实现“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政府应站在公共利益角度,明晰服务项目的要求、期限及效果,对合同进行全程监控,防止低效率和欺诈行为。
  2.健全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促进购买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购买什么、如何购买”的问题。
  一方面,各地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现实需求,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基础上,尽快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另一方面,积极发展以竞争性购买为主的多元化公共服务购买模式,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购买的服务项目、内容以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积极发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元化的购买服务方式,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推动购买程序规范化、常态化。
  3.继续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应转变观念,重新审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角色定位,降低社会组织注册门槛,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或者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其发展。引入多元主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竞争性公共服务生产领域,拓宽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有效途径。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政策,解决政策缺失问题。大力开展对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社会组织重视和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4.建立监督评估机制,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是解决“谁来监督”购买服务的有效保障。要发展由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专家监督所构成的多元化的外部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方面,要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财政与财务管理办法,研究细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拟定将购买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具体条件、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与部门预算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衔接问题,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制度化安排和规范化运行。
  同时,严格绩效评价机制,是解决“如何考核评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确保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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