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金计入什么科目

如题所述

营业外收入科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扩展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用户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用户应当迅速报警。

3、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用户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9

    支付的交通事故赔偿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收到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作为有赔偿的损失,冲减原来认定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xxx


    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但由于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15
营业外支出
第3个回答  2009-02-07
营业外支出
第4个回答  2009-02-07
收到赔款是营业外收入,支付赔款是营业外支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