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民事上诉案件在法院受理后,结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我现在有一个民事案件,一审法院判决后,对方在2008年12月8日上诉,至今未接到高院的开庭通知书,不知道,在对方上诉,到结案,有没有时间期限?各位懂的帮我解决一下。

对判决不服的民事上诉案件应该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应该在立案后三十天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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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12
你好 你可以看下《民事诉讼法》第十四章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
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
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五十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
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
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
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
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
作出终审裁定。

所以按你说的情况 一审法院应该已收到当事人的上诉状,又由于对方当事人(即你本人)不不提交答辩状对案件审理没有影响,所以建议你去一审法院问一下是怎么回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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