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想知道如果我想申请团聚,遇到的问题:1。未婚妻告诉我她要在加拿大工作一定时间要有足够的税单才能申请,我想知道,是不是真的?(因为我未婚妻不太想回去发展,而且已经回国内一年半了,没有当地的税单)所以需要工作一段时间才能申请,我想知道,如果是真的,要有多久的税单,累积多少钱的税单?那我等这些问题完备,最快要多久?2.我想知道未婚妻现在在国内申请(不过去加国),可以搞相关的手续申请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