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4-23
申请变更姓名 1、办理条件: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经未成年 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氏:①因 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②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③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变更姓氏的;④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 姓氏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名字:①姓 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②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③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④ 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情形。
(3)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的未成年人姓名 变更,按以下情形办理:①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 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申请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 ,申请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③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 后决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①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②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③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父母未能达成协议的;
④变更姓名或者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2 、办理手续: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③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办理程序: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报县(县、区)局审批后办理。
第2个回答 2008-11-24
姓名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周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 父母离异变更16周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更正出生日期
公民要求更正出生日期,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 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周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 《出生证》或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因和原始凭证;
4、 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于户籍登记工作人员疏忽或差错的,不需单位证明)。
5、 打印变更更正申请表后交主管所长批准后报分局主管局长审批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第3个回答 2008-11-24
他说超过14周就不能改了 这是JC说的??你问他依据哪条法律??他肯定答不上来,可你却能举一堆公民可以改名的法律。宪法、民法都规定了公司有姓名自由权。
你去的是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换个别的科室(对外窗口)要求其开据《无犯罪证明》,然后再回户籍科,要求其改名。这样就封了对方的理由。
至于社保等,这些都好办,因你身份证号未变,你可持姓名变更的证明(户籍科开据)持户口、身份证、变更证明,去办理社保、学校档案等文件的姓名变更。很简单。
建议:改名是给派出所带来很多麻烦,通常JC只是口头敷衍,当事人见困难便知难而退了,他们的目的既达到。相反,你若坚持,对方无奈(无法律依据)只能办理了。贵在坚持!
第4个回答 2020-03-07
改名字的人最好先到邵长文免费取名网站,先起一个对自己生辰八字有补救的名字,然后再通过有关部门来改证件,改证件是非常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