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在商标权中,都包含了哪些权益呢?赶紧随店伯乐来看看吧。
一、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持有的注册商标。被许可人一般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4、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可以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其核准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如果擅自使用商标持有人的注册商标,会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持有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寻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续展权: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持有人可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或者在期满后6个月内办理宽展手续,如此便可继续持有和使用该注册商标。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不管哪一种形式的使用,都需要经过商标所有权人的知情和同意,否则就是侵权。更多关于商标转让、商标注册相关问题可关注店伯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