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9-30
问题太多太复杂,一个个来。
第一,孩子有没有继承权的问题。孩子是肯定有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见,父亲如果没有父母在生的话,遗产将归子女也就是这里的女儿所有。而遗产包括了动产和不动产,当然包括了这里的房子。
第二,父亲死后遗留债务的问题。父亲死后,对于女儿来说,留给她的可能不止是遗产,还可能有债务。在这里,包括你父亲死之前的住院费用,国家贷款什么的,都属于债务。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所以,父亲死后的遗产首先要偿还税款和债务。
第三,钱的问题。因为你现在不是说要继承剩下的钱,而是说要告你舅舅吞了你们的钱,所以你必须要举证证明钱的数目不对。也就是说至少你要证明卖房子的钱比花在医疗费用上的钱多,而多出的部分在经手人你舅舅那里就不见了。你问要怎么找证据,去查一下房子卖的时候卖多少钱,住院的时候花了多少钱,都是有单子的,自己办不到就要找律师。
第四,只是提醒一下,孩子还没满18周岁,不能独立起诉,要她的监护人代为起诉。
希望能够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08-09-30
具体问题需要证据来支持,女儿肯定是有继承权的。但需要证据来证明死亡的父亲有财产可以继承
第3个回答 2008-09-30
可以起诉。按照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和你的妹妹。遗产处理后,经扣除债务,余下都是遗产。你舅舅说已扣除完了,要提出证据。建议你请律师帮忙打这个官司。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1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
3、对于父母离婚的情况,父亲去世之后遗产的继承,如果父亲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人数进行遗产分割,但是对于离婚的前妻,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