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被人打成轻伤,无目击证人,跪求帮忙

前一段,和邻居因为琐事发生过吵架,他家记仇在心,后来专门找了几个人故意到我家门口叫骂,挑衅,借机打架。事情发生再当时无人的楼道,仅有他家的干亲(也是楼下的邻居)在场,拉偏架还为他家作伪证。
具体细节:他家四五个人,到我家门口叫骂,并携带棍棒。我妈气不过,拿刀子到门口和他们理论,推搡中动起手来,我妈被打成轻伤,他们两人被我妈用刀子扎伤,属轻微伤。后来其他人报警。
目前老妈已经住院好几天了,比较重,起不来床,派出所让各家自己看病。
派出所说让我们调解,不然双方拘留,说我家拿刀是很严重的,我家也没有证人,对方有证人,证言对我家很不利,说我家先动手(其实不是),(目前好像没立案),而且对方也有伤,属于斗殴,目前正在分析案情,还说上法院肯定双方两败俱伤并且不一定谁赢,让我考虑考虑!派出所还说“调解就是说钱的事,可以不讨论谁对错,毕竟你家伤重,但是不许漫天要价!!”!各位,请帮帮忙吧,我真的不懂该怎么办!!
我是调解好还是告他们好?我要调解的话该怎么办,要多少钱合适?还有就是上法院好不好到底,会有什么样的损失?对方家真的很霸道!!
跪求各位,谢了,很急!!悬赏分数不多。但却是我仅有的,表一下谢意吧!!
问题补充:1、我父亲,当时正好有事出差在外,不在家。当时我和我妈两个人,对方三男两女,三个男的主要负责打架,我也在场也参与了打架,却没怎么受伤.
2、当时事发之前不久我家接到恐吓电话。
3、我有他家前几天在邻居那边散布要修离我们的聊天录音。
4、法医验伤单派出所不让我看,也不给我。对方是路边拿来的铁水管。我妈身上数处伤口,缝了很多针。

 被人打成轻伤已经涉嫌犯罪,应当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不需要受害人调查取证。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8-30
只要知道施害者,有伤情鉴定和报案记录,就是控告的证据!法律也没有要求必须得有目击证人啊。
第2个回答  2008-10-28
1、是调解好,还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好。这要看你们看重的是什么了,是想出气还是想赔点钱就算了。

2、如果想出气,那你们应该态度坚决地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他们把你妈打成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追究,你们可以向上级机关也就是分局反映,或者向检察院反映,让检察院督促其立案。

3、如果你们认为都是邻居,只要赔偿损失,而且给的合理,达到了你们的满意也就行了。那么你们可以要钱,可以在根据损失的基础上,再多要一些就行,这也得看对方的经济情况,对方要是有钱,态度还不好,那就多要点。

4、友情提示:和对方谈判时,态度要强硬一点。在和公安机关说时,态度也要强硬一点,但给对方留个余地,要有软有硬。
第3个回答  2008-10-22
你妈妈的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了 但是你跟对方是属于互殴 而且你妈妈是持械伤人 而且是伤多人 最后闹起来也不会有多大的便宜

这个重在口供了 你妈当时拿刀是为了什么 不是为了打架 而是为了怕对方打自己吧 而且这种刀子什么的谁家没有两把 你妈妈也没想就是要扎对方 你懂我意思吗?
关于调解的金额问题 你要考虑到对方能承受的范围 医药费肯定是对方包的
另外跟你说一点
其实这种程度已经不适用治安调解了。。。。应该是直接拘留 对方活动了吧。。。
如果真的打起来官司也不要怕 还是你们的胜算打 他们可能判刑 你妈最多拘留 他们持械来你们家干嘛?就是为了殴打你们而且你掌握的证据可以证明他们就是蓄谋的 打成这样还是因为你们反抗的结果 否则不知道会怎么样 毕竟他们那么多人 记住你们只是自卫
早日康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10-23
不是特别懂法律,但是这个我认为你们占理。官司若很清白的话你们能赢。可是对方可能有后台啊!!
对方有干亲作证言,应该不好吧.这样的话你也可以作证啊!证人是指能够辨别是非的人就能作为证人,只有在生理和精神上不宜作证的才不能成为证人,所以无论是否有利害关系都应该就待证明的问题做出证明,提供证词. 其次,有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不管是在外国法例还是中国法例都有不能作为定罪证据使用的情形。所以他做的证据可能不作为定罪的依据。而且,你还有他们的聊天录音。

Ble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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