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我生父去世后,母亲未抚养我与叔叔结婚,生有一子(今年6岁)。今年叔叔外出交通事故去世,肇事方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20万元。
今年,一债主拿父亲的借条来讨债(三万),但是我们对此借款行为毫不知情。没有还债。债主将我和母亲奶奶告上法庭,法院将我名下的3万块钱(存款日期在父亲借款日期之后,且数额与标的一致,当然这是巧合)冻结。在法庭上我们没有承认借条是真实的。法院要求我们交鉴定费进行字迹鉴定。我们以举证责任不属于我们为由没有缴费。在庭审中,我们向法院提交了我的户口本(我是户主,证明我单独立户),以及我现在仍在上学的证明,存单的复印件(证明是我名下)。
现在法院判决以我们没有在规定时间缴纳鉴定费为由认为我们放弃了该项权利,认定借条是真实的。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不是用于家庭使用,法院推定其是用于家庭生活。判决我和母亲承担债务和利息及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是否合理?我们应该怎么办?上诉应该怎么操作?
我没有继承继父的遗产,但是没有证据证明,我该怎样有效地放弃继承呢?另外,死亡赔偿金被法院认定为是继父的遗产,这样合理吗?
请求高人赐教和指点啊,谢谢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