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追尾,我方全责,保险公司定损我方2000,对方2300,由于是公司车商业险赔付了2200,另2100一直未到账。后来问保险公司说由交强险赔付,当时不知道交强险和商业险是分开赔,事发当天也没有打交强险报案电话,事故是2017-2-4号发生的,到今天已经过了两个月了,关键是保险和交强险是2017-3-18号到期。我还有现在照片,现在可以进行交强险理赔吗?我拿修车发票把驾驶证副本换回来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就没给我。发票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