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两年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现在辞职能得到补偿吗?

我是2006年10月到这家公司上班的,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保险,递交了几次入职申请都没有答复,我觉得工作没有什么保障,现在我想辞职,请问能得到补偿吗?怎样去做呢?

  两年未签合同解除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用工两年未签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的情形,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所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以此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和第三十七条规定支付二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用工两年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11个月二倍工资。
  但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二倍工资时效起算,各地规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广东、江西等省市适用“逐月起算法”,“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山东、重庆等省市采用“期满起算法”,“仲裁时效期间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江苏、黑龙江采用“违法行为终止和期满起算法”,即未签合同不满一年的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用工未签合同满一年的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湖北等少数省市采用“劳动关系终止起算法”,“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时效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期间为一年”。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两年未签合同主张二倍工资已经超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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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6
可以没交保险为由随时通知解除合同,并要求补交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法要求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08-10-14
你不要去辞职,你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没有签合同和交社保的

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要辞职,去申请仲裁),从08年2月开始要支付你双倍工资,还要根据工作年限给你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还要给你补交社保

没有合同,你申请仲裁,需要提供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和证人证明等,这样你胜算很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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