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的家产,老人没立遗嘱,子女只是协议房产给负责赡养老人的儿子,其他子女均不继承。协议上有所有

关于老人的家产,老人没立遗嘱,子女只是协议房产给负责赡养老人的儿子,其他子女均不继承。协议上有所有子女同意的签字,那以后会不会有遗产纠纷?家产最终会按照协议上的分配进行吗?

赡养协议是对赡养人利益的保障,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儿子房产造成影响的,但有可能对被赡养人的房产继承问题进行了约定。

相关法律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子女的赡养义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不得以放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变化而消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27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从以上规定可知,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继承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但如果继承者们自己协商同意,遗产继承也是可以不均等的,所以协议约定房产给负责赡养老人的儿子,其他子女均不继承,只要所有子女都同意并签字,那么这份协议即是有效可行的,后续的继承事宜也应当按照协议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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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我基本理解了,回答的很细致。。还有几个问题,您说这个协议的名称应该是什么呢?今天我去我们这公证处问了一下,协议是不给公证的,只给公证遗嘱,而且据说是遗嘱继承只能继承房产的一半,(因为我爷爷去世很久了,现在只剩下我奶奶,公证处说只能分奶奶这一半,剩的一半还需要在各子女间分配)。 还有,房子现在是奶奶名下的,如果继承的话,改名字过户还有什么说法吗?

追答

  如果要办理公证,一般是需要各个子女都去公证处签字确认遗产分配方式,这房产如果是您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前期您爷爷去世,你们没有分割这个房产,那么在您奶奶百年以后,您爷爷的一半房产和您奶奶的一半房产可以一起由你们子女继承,无需再分开继承。  
  有关继承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到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咨询深圳最好的离婚律师。

追问

我还想问一下,如果有子女的协议,老人再找两个见证人代书遗嘱,这样还需要公证吗?不公证有效力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27
当然可以,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一抚养协议要高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第3个回答  2014-01-27
你最好去知道的法律咨询那里问一下比较全面,而且协议的话也最好让律师写,以免自己人写的不全面,给以后造成子女间的不愉快
第4个回答  2014-01-27
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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