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10-09
-120+20*5+40*(1-30%)=8
第2个回答 2008-10-09
20*5+40-120=20
40*30%=12
20-12=8
税法规定利润弥补亏损的时间是5年,因此06年取得的40万需要全部计提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08-10-09
税法规定:弥补亏损只能是以后连续五年,06年不应该再弥补2000年的亏损啊.这个8能确定对吗?
第4个回答 2008-10-09
2000年亏损用以后5年内补亏01-05年每年是盈利20万——120-20*5=20
40-40*30%-20=8
第5个回答 2008-10-09
05年底企业还亏损120-20*5=20万,这20万不能在税前抵扣了,08年净利润为40-40*0.3=28万
08年未分配利润为28-20=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