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殴打致重伤,进行伤残评定,属于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用于向侵害人主张民事赔偿,适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是出院之后即进行鉴定,还是等待3个月之后进行鉴定,需要结合具体伤情,以及治疗措施和恢复状态确定。按照鉴定标准的规定,出院之后,如果达到临床治疗效果稳定状态的,可以进行伤残评定。反之,应当等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时再进行鉴定。
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司法鉴定机构职业鉴定人。
依据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 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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