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女方没有工作男方一直养家但是离婚所有的家产给了还要给生活费吗?

如题所述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主要判断该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分割财产时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双方有孩子,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则男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不需要支付女方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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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4
既然已经离婚了,而且家产全部都给了她,一时她生活困难可以给她生活费,但长期你就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给她生活费了。
第2个回答  2019-10-28
情况相同。我净身出户!每个她还要我全部工资。不给不离婚!跟她在一起我觉得生不如死!所以我什么都答应她!现在我再怎么努力,每个自己只能留1000,其它的都要给我前妻,所以我永不翻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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