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现在到了第二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说感情不合,女方坚持感情很好。一次没判离婚。现在已经过了6个月,男方再次以感情不合有理由起诉离婚,女方如果再次坚持感情好,法院会怎么判?如果判离,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有一个24岁的儿子,还未结婚。女方没有经济来源。

这种情况肯定会叛离。
在司法实践中,规定一审判决以后半年内不能再起诉就是给他们和好的时间,半年后再起诉,法院再判决不离已经没有意义。
财产原则是评分,但是要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这样说的话女方会多得到一些。女方无经济来源还可以再照顾一部分。
孩子已经24岁,没有抚养费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0-16
法院要站在保护妇女和儿童的角度,儿子归男方(男有能力护养孩子),女的财产分70%以上。保障她是生活。如男有过错,女的得100%。如女的有过错,女得40%财产。

参考资料:婚姻法362条

第2个回答  2008-10-14
能不能判离很难说,没有法律依据说第二次起诉就肯定判离,总之还是要看举证情况,只是希望比第一次大些,必要时可以请个律师。
第3个回答  2008-10-16
这种情况肯定会叛离。

在司法实践中,规定一审判决以后半年内不能再起诉就是给他们和好的时间,半年后再起诉,法院再判决不离已经没有意义。
财产原则是评分,但是要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这样说的话女方会多得到一些。

总之人和第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