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住房公积金属于本地,本级财政拨款.跨地区自然不能使用. 所以如果想转过去用肯定是不可能的了.
但是有一点,符合条件的可以凭借相关手续(比如,单位相关证明,房屋购买合同,已交公积金年限,等)可以取出.走第2条路就可以购买了.但是轻易不要使用.
附:还提供一个部分地区可以用到的.
如果真的想转,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从单位性质上考虑,如果是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在两地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登记在册.您可以首先将自己的工作单位先转到连云港地区.另外将自己的身份证的原先户籍,仟往该地区.(连云港有自己的亲戚最好).然后拿着您的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等相关文件先从昆山公积金处迁出,而后在连云港公积金处迁入.才可能使用您的公积金在连云港地区购买您的房屋.很是麻烦.(注意,有的地方明确规定,新迁入的主体,在本市工作不到2年(或3年)不得使用住房工积金)
一般没有人走这一条路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7-17
公积金目前不能转移,可以提取出来,提取流程如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并不是很麻烦,跑两三次就能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