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因在工作期间私自外出死亡,因不因该按工伤处理?
我要求公司给与工伤处理,可他们说给公司其他股东研究一下,可研究了有一年了,说可以赔偿,但是要按非正常死亡去处理,请问如果按非正常死亡处理最多可以赔偿多少?
死亡赔偿总额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总额=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解释》中第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扩展资料:
影响死亡赔偿金的因素:
一、 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有关。
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二、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
三、 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四、 死亡赔偿金与侵权行为需承担的责任比例有关。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是一种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
参考资料:人民网-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