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再緍后和他丈夫共同建的房子,但是房产证是她的丈夫名字,他丈夫病逝没有遗书,这房子我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应该分两部分来回答。你妈再婚后与其丈夫共同建筑的房屋,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第一,假如他们有孩子,你妈可以继承其丈夫的二分之一财产,孩子继承父亲的另一半财产,假如没有孩子你妈可以全部继承。第二,对于你来说你只能继承你妈那一半的财产,其丈夫的一半财产你不可以继承。况且你妈还活着,因此说你是没有继承权的。假如你妈继承了其丈夫的财产后,过几年也去世了,你可以再继承。自己斟酌吧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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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06
如果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说,你是没有继承权的。因为你妈妈是再婚,而且房产证行写的是你继父的名字。虽然你妈妈和你姐夫共同建造的房子,但是现在是以方程真正的名字为准。只有房产证的名字过户到你妈妈的名下,这样你才能够有一定的继承权。除非能够证明这份房产是你妈妈和肌肤共同拥有的。
第2个回答  2020-01-06
我觉得这件事情你应该在两个方面看:一是你和你的继父之间存在了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而且你尽了自己的赡养义务,你是可以分到一部门的。二是你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和义务,你只能是继承你母亲继承的部分,但在这种继承的前提是你母亲同意由你来继承才可以,否则你没有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20-01-06
这房子你没有继承权,因为你是你妈再婚后造的房子,而你是你妈的前夫生的,所以说没有继承权。你妈有继承权,而你的继承权要在你妈那里继承。
第4个回答  2020-01-06
我觉得你妈再婚后有的房子,虽然房产证没有她的名字,但是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你有继承权,不过不知道你们的家庭情况,不能说你有多少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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