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婆目前两个人的退休金五千多元每个月。他们一共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家月收入不清楚。我老公是二儿子,他月收入1万五,我月收入五千。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
1.我公婆可以跟我们要赡养费么?(因为他们自己的钱也花不完)
2.如果要的话,按照法律有约定我们最少付多少么?
3.如果他哥嫂的收入比我们少的话(估计每个月1万还是有的),那么法律支持收入多的多支付还是说两家支付一样多呢?
我问这个问题就知道大家肯定要批判我了。其实事实是我公婆的退休金是很多的,5000多他们根本花不完。当然,我们的工资自己也是花不完。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公婆要求我们(也就是我老公一方,而不包括他哥哥)在北京给他们买房子,因为他们两夫妻不睡在一个房间,所以要求我们必须买两居室以上。大家知道北京的房价,我们虽然能担负给他们买房的钱,但是我们也马上要生孩子了(我怀孕8个月了)。这个时候还要求我们买房确实有点接受不了。除此之外,他们还要我们给赡养费。我们不是在乎钱,只是觉得很心寒。为什么明知道北京的房子这么贵,明知道我们马上要养孩子了还要我们给买房子呢?就不能体谅一下我们吗?他父母的意思他儿子赚得钱都得给他们。也就是我老公的钱全得上交。这个我们也无法接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