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对不对

如题所述

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凡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法服兵役。为了军队技术等方面的需要,部分适龄妇女也要按规定服兵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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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基本制度,是国家关于军队或武装组织实施兵员补充的基本方式,是兵役制度体系的核心,对整个兵役制度有着全局性、决定性的影响。改革完善我国兵役制度,应以改革完善兵役基本制度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建立能够适应现代战争需要的“一为主两结合”的新型兵役基本制度。

所谓“一为主两结合”的新型兵役基本制度,是指在坚持现行“两个结合”即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基本制度前提下,以战争形态转型为牵引,瞄准强军目标,坚持军队需要至上、质量标准第一的原则要求;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改革强军战略的实施进程,逐步建立“以志愿兵役制为主,志愿兵役制与义务兵役制相结合、民兵制与预备役制相结合”的兵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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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16
正确。我国《宪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6-07
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第3个回答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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