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可否许可他人使用商标?

企业被吊销执照后丧失经营资格,不能自己使用商标经营,许可他人使用商标是一种经营行为,还是自主处置财产权的行为?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被吊销执照呢?以业主名义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是有效的吗?
待解决的问题是:企业在被吊销后注销前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是有效的吗?注意,是许可行为而不是转让。
能提供相关依据或判例更好,十分感谢!

  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商标
  商标法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01
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商标
商标法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第2个回答  2008-11-13
你所说的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以这样理解:商标权是一项民事财产权。企业被吊销执照后,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应该清理债权债务,包括处理商标权。商标转让是一种积极的彻底的解决商标财产的行为,一般应当这样做。商标使用许可,商标所有权不转移,不是积极地处理债权债务的做法。尽管如此,但法律似没有禁止,因为商标许可使用不应当认定为经营行为。
就你说的情况来看,你还是尽快将商标转让出去的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1-12
企业的营业执照被撤销吊销或者失效后一年之内可以依法将持有的商标转让给他人。许可行为一般是有效的,并不影响被许可人继续使用该商标,虽然持有人已经不属于合法存在,但该商标还在法定期限内,而被许可人获得的是该商标的使用权。
第4个回答  2008-11-17
只要商标的主体还没消亡,那么所许可的合同还是有效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