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代理人在离婚起诉书上故意捏造事实,是否构成诽谤罪或者侮辱罪?谢谢!

女方代理人在离婚起诉书上故意捏造事实、贬损男方人格、破坏男方名誉,该承担什么责任?是否构成诽谤罪或者侮辱罪?谢谢!

  构成犯罪,必须要满足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对方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在公开场合侮辱你,所以不可能构成侮辱罪的,至于对方代理人在起诉书上的内容,你可以在你的答辩状中予以反驳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追问

那不是可以无中生有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哎。。。

追答

那你可以通过答辩状反驳对方嘛!实在太过分的你可以拿着对方的诉状到司法局投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5-16
一般不构成。
第2个回答  2014-05-16
要有证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