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叉车证没有去复审怎么办?

本人也不在发证地,可不可以不在发证地进行复审?急!

叉车证过期需要重新办理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予以注销。

如果在职人员原来所持有的叉车证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的,是两年一审,如果叉车证是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是四年一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合格的,由发证部门在证书正本上签章。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并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延长复审期限。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

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跨地区从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可以向从业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扩展资料

叉车证考试流程:

1、举办叉车特种作业培训班必须事先向市质监局报告;

2、叉车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在申请考核前一周,必须将参考人员名单报市质监局;

3、市局在接到申请考核的报告后,与培训机构商定考核日期,派遣考核员到培训机构主考,考核试卷份数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试卷密封后由考核员携带;

4、考核结束后,考核员2日内评出考核成绩;

5、考核合格的人员填写《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登记表》,并到有关医院做身体条件检查,医生在《申请登记表》作出体检结论,签署姓名,并盖上医院公章;

6、培训机构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培训机构公章;

7、考核员在《申请登记表》上填写考核成绩,并签署姓名;

8、培训机构登记《特种作业操作证发放申请表》,并签署意见,连同《申请登记表》、试卷、《考核合格者名单汇总表》一同报市质监局申办证件;

9、市质监局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并分别在《发放申请表》和《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进行登记;

10、市质监局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并在《发放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11、市质监局经办人员组织办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叉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18
可以不在发证地年审,但如果是上海的证件就不能到外地年审了,前段时间我们学校受理过一个上海的,发现上海的证件和全国的通用证件不一样,所以上海证只能到上海本地年审,其他省份都没有问题,如果你是主卡加副卡的那种,可以直接找我们联系,两周左右可以帮你年审到位,联系方式见我的用户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3
叉车证件未年审就作废了,只能重新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叉车驾驶证(叉车证)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叉车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
  在考叉车证前首先要学习驾驶叉车,要通过正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再由培训机构上报材料由市级安监局人员考核驾驶员,通过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才能取得叉车证。
  备注:
  特种作业培训机构申请办证程序
  1、举办特种作业培训班必须事先向市安监局报告。
  2、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在申请考核前一周,必须将参考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
  3、市局在接到申请考核的报告后,与培训机构商定考核日期,派遣考核员到培训机构主考,考核试卷份数根据报考人数确定,试卷密封后由考核员携带。
  4、考核结束后,考核员2日内评出考核成绩。
  5、考核合格的人员填写《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登记表》,并到有关医院做身体条件检查,医生在《申请登记表》作出体检结论,签署姓名,并盖上医院公章。
  6、培训机构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培训机构公章。
  7、考核员在《申请登记表》上填写考核成绩,并签署姓名。
  8、培训机构登记《特种作业操作证发放申请表》,并签署意见,连同《申请登记表》、试卷、《考核合格者名单汇总表》一同报市安监局申办证件。
  9、市安监局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并分别在《发放申请表》和《申请登记表》上签署意见,进行登记。
  10、市安监局负责人进行最终审核,并在《发放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11、市安监局经办人员组织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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