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障一国两制要严格依照宪法和什么办事

如题所述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即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第一:“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一个中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坚持“一个国家”,强调的是国家主权的不可分性和中华民族的统一性。“一个国家”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核心、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第二:实行“两种制度”。实行“两种制度”就是在一个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提下,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在香港、澳门、台湾则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互相竞赛、互相支援、共同发展,“决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二是两种制度有主次之分;主题是大陆12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制度。也只有在主体部分是社会主义的前提下,才可以允许在自己的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第三:设置特别行政区,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第四:宪法和法律保证,“一国两制”长期不变。邓小平还多次讲到,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对香港、澳门、台湾的政策五十年不变,五十年之后还会不变。我们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大陆和台湾虽然尚未统一,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国家领土和主权从未分割、也不容分割。两岸双方应恪守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立场,增进维护一个中国框架的共同认知,在此基础上求同存异。对台湾任何政党,只要不主张“台独”、认同一个中国,我们都愿意同他们交往、对话、合作。我们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深化经济合作,厚植共同利益。扩大文化交流,增强民族认同。密切人民往来,融洽同胞感情。促进平等协商,加强制度建设。希望双方共同努力,探讨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作出合情合理安排;商谈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稳定台海局势;协商达成两岸和平协议,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前景。我们要努力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两岸同胞同属中华民族,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理应相互关爱信赖,共同推进两岸关系,共同享有发展成果。凡是有利于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做好。我们要切实保护台湾同胞权益,团结台湾同胞维护好、建设好中华民族共同家园。我们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中国人民绝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祖国分割出去。“台独”分裂行径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必然走向彻底失败。全体中华儿女携手努力,就一定能在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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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2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国内,大陆即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作为统一中国不可分割的台、港、澳则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长期不变。“一国两制”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个国家。这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政治前提和基本保证。“一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港、澳、台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国两府”、“台湾独立”的图谋,都是背离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的,都是不能容忍的。第二,两制并存。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途径,也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重要特色。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即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非主体的港、澳、台则维持资本主义不变。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和平共处,但两种制度的地位是不同的。主体是社会主义,这是前提,在此前提下允许部分地区搞资本主义。第三,高度自治。这是“一国两制”下,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得以长期保持的制度保障。统一后的港、澳、台将依法设立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自行确定地区内的货币、金融、关税等政策;可使用区旗和区徽;官方正式语言除中文外可包括其他语言。统一后的台湾,还可拥有军队,党政军系统皆由台湾自己管,并可派人到中央政府任职。第四,长期不变。这是统一后保持港、澳、台繁荣和社会稳定以及促进民族振兴的基本保证。“一国两制”将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短期的或策略性的打算,而是要长期并稳定贯彻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的实施还必须有两个必要的前提:第一,国家主体部分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
第2个回答  2017-08-28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国内,大陆即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作为统一中国不可分割的台、港、澳则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长期不变。“一国两制”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个国家。这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政治前提和基本保证。“一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港、澳、台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国两府”、“台湾独立”的图谋,都是背离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的,都是不能容忍的。第二,两制并存。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途径,也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重要特色。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即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非主体的港、澳、台则维持资本主义不变。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和平共处,但两种制度的地位是不同的。主体是社会主义,这是前提,在此前提下允许部分地区搞资本主义。第三,高度自治。这是“一国两制”下,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得以长期保持的制度保障。统一后的港、澳、台将依法设立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自行确定地区内的货币、金融、关税等政策;可使用区旗和区徽;官方正式语言除中文外可包括其他语言。统一后的台湾,还可拥有军队,党政军系统皆由台湾自己管,并可派人到中央政府任职。第四,长期不变。这是统一后保持港、澳、台繁荣和社会稳定以及促进民族振兴的基本保证。“一国两制”将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短期的或策略性的打算,而是要长期并稳定贯彻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的实施还必须有两个必要的前提:第一,国家主体部分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
第3个回答  2017-08-28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国内,大陆即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作为统一中国不可分割的台、港、澳则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长期不变。“一国两制”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个国家。这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政治前提和基本保证。“一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港、澳、台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国两府”、“台湾独立”的图谋,都是背离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的,都是不能容忍的。第二,两制并存。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途径,也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重要特色。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即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非主体的港、澳、台则维持资本主义不变。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和平共处,但两种制度的地位是不同的。主体是社会主义,这是前提,在此前提下允许部分地区搞资本主义。第三,高度自治。这是“一国两制”下,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得以长期保持的制度保障。统一后的港、澳、台将依法设立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自行确定地区内的货币、金融、关税等政策;可使用区旗和区徽;官方正式语言除中文外可包括其他语言。统一后的台湾,还可拥有军队,党政军系统皆由台湾自己管,并可派人到中央政府任职。第四,长期不变。这是统一后保持港、澳、台繁荣和社会稳定以及促进民族振兴的基本保证。“一国两制”将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短期的或策略性的打算,而是要长期并稳定贯彻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的实施还必须有两个必要的前提:第一,国家主体部分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
第4个回答  2017-08-27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国两制”是指在统一的中国内,大陆即国家的主体部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作为统一中国不可分割的台、港、澳则建立特别行政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并长期不变。“一国两制”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一个国家。这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政治前提和基本保证。“一国”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港、澳、台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一国两府”、“台湾独立”的图谋,都是背离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的,都是不能容忍的。第二,两制并存。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本途径,也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重要特色。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国家的主体部分即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而非主体的港、澳、台则维持资本主义不变。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和平共处,但两种制度的地位是不同的。主体是社会主义,这是前提,在此前提下允许部分地区搞资本主义。第三,高度自治。这是“一国两制”下,港、澳、台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得以长期保持的制度保障。统一后的港、澳、台将依法设立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国防外,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现行的法律基本不变;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自行确定地区内的货币、金融、关税等政策;可使用区旗和区徽;官方正式语言除中文外可包括其他语言。统一后的台湾,还可拥有军队,党政军系统皆由台湾自己管,并可派人到中央政府任职。第四,长期不变。这是统一后保持港、澳、台繁荣和社会稳定以及促进民族振兴的基本保证。“一国两制”将是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和政策,不是权宜之计,不是短期的或策略性的打算,而是要长期并稳定贯彻的基本国策。“一国两制”的实施还必须有两个必要的前提:第一,国家主体部分必须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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