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车子出车祸伤人了(事故认定书我全责,车子有交强险,三责险50万,

我车子出车祸伤人了(事故认定书我全责,车子有交强险,三责险50万,不计免赔),对方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医药费用了2万左右,我垫付了1.2万,保险公司垫付了6千,伤者现在好的差不多想出院,但伤到脑袋他也怕有后遗症,其实就是想多赔钱,我想问下接下来我该怎么办,能最大限度减少我的损失还能了结这个事?
我的是小车,对方是无牌无证摩托车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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