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要不要缴税?

如题所述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1、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以上有一个条件不具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游艇、摩托车,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