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间断工龄的问题

本人2015年大学毕业当兵,17年退伍,在家自谋职业两年。于2019年考到县城事业单位,现在县人社局说,因为我有两年未交社保,所以计算工龄只能给我算成间断工龄,请问大家,这种做法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有没有解决办法?

符合法律规定。
工龄,是指劳动者已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工作年限,退役军人军龄计算工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但退役之后,自谋职业的年限,是不能计算工龄的。
劳动部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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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6
这个问题是这样,如果你们当地可以允许你补交前两年的社保缴费你就可以补上,如果不可以补交或者你不愿意补交,那就按照间断交费接着交下一年的就可以了。
第2个回答  2019-10-16
这个退役军人缴纳保险,当一年兵记一年工龄,中间断了没事,啥时候交啥气候续起来养老保险是累计年限的
第3个回答  2019-10-16
退役后以参加工作时起计算工龄,服役年限计算工龄,中断年限不计工龄。
第4个回答  2019-10-16
依据是事业单位必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解决方法就是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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